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常态。随着4月可再生能源行业相关政策的密集出台,这一行业的政策红利正在逐步释放。再加上国际市场日渐向好,我国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也正在步入新常态。
重头政策护航 可再生能源发展有望突进
列入2015《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可再生能源行业蓄势待发。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强调,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关乎发展与民生,因此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要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的支柱产业。
日前,国务院向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针对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分工意见明确提出:“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积极发展水电,安全发展核电,开发利用页岩气、煤层气。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的支柱产业。”
这一分工意见的出台,充分表明我国已将新能源发展列为国家战略发展的重点工作,这也极大程度地提振了可再生能源行业的信心。
相关政策密集出台,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规范化发展。在《政府工作报告》分工意见发布前后,国家还针对可再生能源行业出台多项相关规定,分别从行业发展战略层面,以及具体的安全生产、清洁生产、质量检查、资金管理等多个层面,综合推进行业规范化发展。
在行业发展战略层面,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明确可再生能源重大项目、重点任务、重大利用措施以及体制机制创新方案,统筹考虑能源、电力规划及水电、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专项规划,为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5%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的战略目标、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针对光伏行业规范化发展,工信部公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修订版),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对加强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等确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须报行业主管部门及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
在具体的生产层面,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从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的通知》,明确了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项目,规定了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绩效考评和持续改进等13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而环保部、发改委及工信部三部委,则从清洁生产方面,联合下发《关于征求对光伏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旨在指导和推动光伏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供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环境,规范清洁生产审核。
此外,针对已建光伏项目的质量问题,国家能源局还下达《关于开展全国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检查的通知》,针对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重点检查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运行质量、主要设备及部件质量两个方面。
为了更好地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相关部委还从经济层面给予了支持。先是国家能源局紧急下发《关于请提供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的函》,进一步了解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发放情况,加快解决可再生能源项目和接网工程补贴资金缺口问题。紧随其后,财政部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范和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我们可以看到,在国家能源战略的推动下,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内,相关部委就从不同层面、多个角度对新能源行业发展密集发布了诸多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无疑为新能源行业注入了强心针,将推动可再生能源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相关机构预测,随着光伏、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和地方层面均有望于近期出台针对储能系统的补贴或激励政策,从另一个角度推动新能源产业链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