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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模式受质疑 李俊峰:需还原分布式光伏商品属性

发布时间: 2015-01-19 11:55:30    来源: 电池中国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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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国嘉兴,一个被称为“中国光伏城”的近15平方公里产业园区,曾因国家能源局的大力推崇而被视为分布式光伏的标杆。然而,尽管有“嘉兴模式”的指引,分布式光伏的春天却依然迟迟没有到来。

  中国嘉兴,一个被称为“中国光伏城”的近15平方公里产业园区,曾因国家能源局的大力推崇而被视为分布式光伏的标杆。然而,尽管有“嘉兴模式”的指引,分布式光伏的春天却依然迟迟没有到来。

  何为“嘉兴模式”

  据了解,所谓嘉兴模式,其主要内容为:统一规划布局,按照“集中连片、多样多元”的原则确定空间布局,全面推进示范应用;统一屋顶资源,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协调作用,统一屋顶租赁和电价优惠及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标准;统一项目服务,确保项目规范建设、加快建设;统一运营维护,成立专业运维公司负责园区内所有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结算、运营维护等后续服务工作。

  从“嘉兴模式”的实质内容来看,强调得更多的是政府的引导作用。而就现有公开信息来看,通过发挥政府的作用来统一屋顶资源开发,正逐渐被许多地方政府效仿。然而,“嘉兴模式”表面上看风生水起,背后实则要靠层层高额补贴去维系。

  “嘉兴模式”的补贴代价

  2013年,嘉兴光伏产业园出台的一则关于个人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补贴方案曾在业内掀起了轩然大波。根据这个方案,产业园区内建成的个人分布式光伏项目将获得园区给予的2.8元/度补贴。

  继市政府出台《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最近,嘉兴市政府又出台了《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的补充意见》,从大力推进建筑光伏工程、光伏发电电力交易机制等八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大力推进建筑光伏工程方面,《补充意见》规定,新建年综合能耗超过3000吨标准燃煤的企业(项目)、屋顶总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工业厂房,单个屋顶有效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民用建筑和新建工业厂房,具备屋顶光伏发电条件,都应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政府性投资项目应带头建光伏电站,鼓励其他新建和有条件的现有建筑建设光伏电站;新建光伏电站应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等。

  另外,《补充意见》还要求加快设立光伏产业基金,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进融资模式创新,创新保险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参与碳减排交易;积极引进、培育光伏发电相关的设计、运行维护等企业,为光伏发电提供社会化中介服务等。

  根据嘉兴出台的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到2020年,嘉兴将形成千亿光伏产业目标,在这背后,“烧钱”式的补贴成了最为强劲的驱动力,这样的“土豪”举动让其他省份瞠目结舌。但如此短视趋利的投机也引起了业内质疑。

  李俊峰:不看好嘉兴模式 需还原分布式光伏商品属性

  近日,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战略与国际合作研究中心主任李俊峰在绿色和平举办的关于农村分布式光伏的研讨会上表示,特别不看好能源局推崇的“嘉兴模式”。

  李俊峰表示,任何一个技术的推广,首先必须把它看成一个商品,政府可以不赚钱,但是做这个事情的人必须赚钱,如果做这个事情的人都不赚钱,那是没有办法持续的。在推行分布式的时候,必须让分布式的上网电价符合一个商品的基本属性,就是商品必须是赚钱的,这个机制必须设计成赚钱的。

  在分布式光伏行业,补贴一直是个大问题。2014年,政府连续发了七八个文件推动分布式光伏市场。在嘉兴,分布式光伏可以获得国家补贴4毛2,地方三级政府加上开发区又补4毛多,补了8毛多钱,等于增加了若干层次的补贴。

  李俊峰指出,现在浙江工业用电是8毛6到9毛钱,就按8毛5来算。浙江收购的电价4毛5左右,中间有接近4毛钱的差价。一方面是电网少了8毛5的销售收入,同时国家也少收了,8毛5销售里面的17%的增值税以及各类附加,交易附加、城市附加、环保附加等差不多1毛5,国家也拿不到,国家牺牲了财政的利益,牺牲了各种税费的利益,勉强维持了一个面子上的分布式,比集中式的电站少补了一毛钱,这造成一个极其严重的恶果,所有分布式的投资商都不会赚钱,所有的政府都亏钱,包括中央政府。

  对于分布式光伏的出路,李俊峰认为,在推行分布式光伏的时候,必须要解决这样一个难题,就是要让分布式的上网电价符合一个商品的基本属性。只有在有合理的投资回报的条件下,分布式光伏才会有人愿意投资,才会获得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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