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布首批《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名单 39家企业上榜
12月25日,工信部公示拟公告的《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共有39家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入围。
今年12月10日,国家工信部曾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规范铅蓄电池行业管理,加快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及《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和《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本)》。新规范对电池企业的建设申请、生产能力、工艺水平以及环保等方面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旨在促进我国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规范行业投资行为。
根据规范条件要求,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项目),建成后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不应低于50万千伏安时。镉含量高于0.002%(电池质量百分比,下同)或砷含量高于0.1%的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项目为不合格,必须停产。未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在建项目或者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
与之前老规范相比,《铅蓄电池行业规范(2015年本)》在环保以及职业病防护上有了明确的要求,对于很多不达标的小厂,这个规范是一个紧箍咒,如果不改变将会面临关门。
根据上述规范要求,本次工信部公布的名单共有39家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入围,其中包括超威、双登、风帆、南都、山东圣阳等著名公司。
以下为工信部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示拟公告的符合
《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为贯彻落实《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推动铅蓄电池行业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工作。现将拟公告的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一批)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1月11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李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电话:010-68205680 传真:010-66017178
电子邮箱:XFPSQGYC123@163.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拟公告的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企业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