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江苏省常州市组织召开全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成立暨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期间,记者了解到,未来5年,我国将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换言之,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将迎来规模达到1500亿元的大市场,并将拉动电池产业2200亿元、电动汽车产业超过2万亿元的市场规模。
未来5年,新增480万个充电桩、1.2万座充换电站
近年来,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大量经验。截至2014年底,我国已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流充电桩3.1万个,为超过12万辆电动汽车提供了充换电服务。
“但当前充电设施发展仍然存在认识不统一、配套政策不完善、协调推进难度大、标准规范不健全等问题。”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表示,“为此,国家专门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指导意见》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完成为500万辆电动汽车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充电基础设施的任务目标。”
500万辆要配多少充电桩?“要建480万个分散式的充电桩、1.2万座集中式充换电站。”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童光毅说。
据了解,未来5年,我国将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物流等领域充电设施,新增超过3850座公交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充电站;积极推进公务与私人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区与单位停车场配建充电桩,新增超过43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以满足基本充电需求;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充电设施,新增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以满足临时补电需要;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四纵四横”的城际快充网络,新增超过800座城际快充站,满足城际出行需要。
为让政策更好落地,《指导意见》提出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各地专项规划明年3月前发布
据记者了解,根据充电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全国分为三个区域,一是加快发展地区,主要包括电动汽车发展基础较好的东部沿海各省份,预计到2020年,电动汽车规模达到266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7400座,充电桩250万个;二是示范推广地区,包括中部和西部部分省份,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223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4300座,充电桩220万个;三是积极促进地区,主要包括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尚未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范围的省区,预计到2020年,推广电动汽车11万辆,需要新建充换电站400座,充电桩10万个。
从“十二五”开始,全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始探索,中央和地方都陆续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据郑栅洁介绍,在地方政府层面,有15个省市出台了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有10个省市出台了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政策。
《指导意见》明确,要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各地要切实承担起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2016年3月底前发布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