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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发改委、住建部及能源局对充电基础设施说了什么?

发布时间: 2015-09-28 09:50:40    来源: 电车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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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9月25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和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介绍进一步推进城市停车场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有关政策,并答记者问。

  连维良:我国将加快停车场建设切实解决好居民停车难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工作,国务院第106次常务会专题研究了加强城市停车场建设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和推动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工作。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建设城市停车设施,补上公共产品的短板,要落实鼓励政策,大力推进充电桩建设,释放新能源汽车的有效需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这项工作的安排和部署,我先就做好停车场建设工作做简要介绍。

  一、加强停车场建设是改善民生、促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基础工程

  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城镇化水平的稳步提升,汽车消费大幅增长。适应汽车消费快速增长需要,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成为改善民生、打造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新引擎的迫切需要。

  首先,推进停车场建设是适应城乡居民汽车消费快速增长的必然要求。2005年以来,我国汽车保有量每年增长15%以上,截至2014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1.54亿辆,其中私人小汽车1.05亿辆。2014年我国国产汽车销售量达到2349万辆,净进口汽车约50万辆,据此测算,汽车保有量净增约1900万辆。目前我国停车场建设的现状远不能适应汽车快速增长的需要,据测算,目前我国大城市小汽车与停车位的平均比例约为1:0.8,中小城市约为1:0.5,而发达国家的水平约为1:1.3,我国停车位缺口超过5000万个。新增需求加上历史欠账,需要建设的停车泊位规模越来越大。

  第二,推进停车场建设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国城镇化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14年底城镇化率为54.77%,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化还有大幅提升的空间。根据我国人口规模计算,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意味着有1300多万人进入城市,特别是2020年前要实现“三个1亿人”的目标,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数量的增加必然带来更多的停车需求。

  第三,推进停车场建设是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和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停车难问题是当前“城市病”的突出表现,由此引发的占道停车等大量交通违法行为,侵占公共空间,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生活质量,造成交通状况的日益恶化。加快停车场建设,促进规范停车,减少占道停车,恢复道路通行功能,是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措施。

  第四,推进停车场建设具有综合的经济社会效益。按照不欠新账、还清老账的思路,每年需新增停车位约3000万个,不同形式停车位建设成本5-20万元不等,有的甚至更高,投资规模约3万亿元。这既有利于促进有效投资,又有利于改善汽车消费环境,扩大合理的汽车消费;停车场建设与充电基础设施相结合,有利于电动汽车的推广应用,有利于改善环境、减少排放;同时,发展停车相关产业有利于促进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岗位。

  二、加快停车场建设需要把握好的主要原则

  停车场建设涉及面广,各城市特点和现状也不一样,总的看来,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需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坚持因城施策。不同城市停车难问题既有共性原因,又有不同情况,不同规模城市解决交通问题也应当有不同的路径和办法,因此,要因城施策,借鉴国际经验,合理制定不同城市停车场供给策略。对于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更加注重发挥公共交通作用,而且要分区施策,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功能定位和公共交通便利程度等因素确定不同的配建标准和不同的解决办法,有些区域要尽可能增加供给,有些区域要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中小城市要充分考虑发展阶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适度超前布局停车场建设。

  (二)坚持规划先行。各城市要尽快编制停车场建设专项规划,停车场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要对停车场的用地进行布局和预留,确保城市停车设施达到配建要求。

  (三)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和鼓励绿色出行。加快停车场建设,不是要无条件满足各种汽车消费需求,而是要在鼓励人们绿色出行、优先使用公共交通方式的前提下适应合理的自驾出行需要,因此,停车场建设管理要与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统筹考虑,要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统筹考虑。要有利于公共交通的优先发展,确保公共汽、电车停车需求,高铁站、地铁站和公交枢纽应配套建设停车设施;鼓励停车换乘(PR)等绿色出行方式,引导私人小汽车与公共交通便捷换乘;同步配建充电设施,带动电动汽车消费。

  (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停车场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发展产业化,探索多种合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在规划、土地、融资、收费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

  (五)坚持建管同步。解决停车难问题,既要加强建设,更要注重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路内停车泊位管理,通过治理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停车秩序,营造良好的停车产业投资环境;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效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三、加快停车场建设的政策措施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快停车场建设关键是要“落实一个主体责任,突破四个关键问题,落实四项配套措施”。落实一个主体责任。城市人民政府是停车场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停车管理机构,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停车场建设和管理。

  突破四个关键问题。也就是解决好规划、用地、投入、回报四个关键问题。首先是做好专项规划。所有设区城市都要有停车场建设专项规划,在编制和修订专项规划时,要加强停车需求、土地资源状况等基础数据的测定,切实做好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以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衔接。2016年上半年所有设区城市要完成停车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订工作。

  二是加强用地保障。中心城区功能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一定比例用于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利用公共设施等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增强土地的复合利用。相关部门分层办理规划和土地手续,使投资建设主体依据相关规定取得停车场的产权。

  三是健全投入机制。鼓励多渠道投资,重点是社会资本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企业债等多种形式直接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信贷支持;中央政府将通过专项基金方式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允许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权属的前提下,将部分建筑面积用作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收益用于弥补停车场建设和运营资金不足。

  四是完善收费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缩小政府定价范围,依照相关收费办法,放开社会资本投资新建停车场收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的停车场,按照合理盈利原则,由投资者协议确定收费标准;对于路内停车等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停车场,根据区位、设施条件等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

  落实四项配套措施。一是放宽市场准入。企业和个人均可申请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原则上不对泊位数量做下限要求。改革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模式,消除社会参与的制度障碍。

  二是简化审批程序。各城市相关部门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职能、主动服务,对停车场建设项目审批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对于小型或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场,鼓励实行备案制。

  三是加强管理服务。加强路内等公共停车资源委托经营的管理,确保公开透明,并将收入的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停车场建设;严格监管停车服务和收费行为,打击无照经营、随意圈地收费等违法行为;同步加强违法停车治理,保障公共停车场有效需求,实现停车规范有序。

  四是促进产业发展。支持装备制造企业自主创新,逐步提升主要停车装备国产化水平;促进路侧咪表、智能停车诱导系统等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适应新能源汽车发展需要,明确各类型停车场充电设施的配建标准;鼓励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移动互联网终端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

  现在投资类产品价格处于低位,是低成本建设公共产品的极好机遇,因此,各个城市政府应当认真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切实解决好居民停车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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