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电力改革方案即将出台 为储能在电力系统应用提供广阔市场
倍加瞩目的新电改方案已获原则性通过,待批复后发布。新电改方案提出“四放开、一独立、一加强”:发电计划放开,即政府将不再制定发电计划;电价放开,除了输配电价由国家核准之外,发电厂和用户之间可以直接制定电价进行交易;配电侧放开,新增的配电网,要允许社会资本进入;成立售电公司,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交易机构独立;加强电网的规划。为了未来能够有效推动电价改革,发改委已经展开了在深圳市的输配电价试点,出台《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应按照试点方案的要求,尽快提交首个监管周期深圳市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报告。据分析,深圳本次输配电价改革的试点意义在于,政府可以摸清电网输配环节的成本,为下一步改革积累经验。
长期关注并参与电力体制改革的专家,肖鹏与曾鸣两位老师在近期发表的“电改关键不是拆分”一文中表示:“新一轮电改本质上不是上一轮电改的延续,而是打造一个新型电力治理体系。”新一轮电改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绿色低碳、节能减排和更加安全可靠、实现综合资源优化配置的新型电力治理体系;在开源的同时,还要节流,确立需求侧节约资源等同(等效)于替代供应侧供给资源的新观念,统筹兼顾电力供、需两侧的改革。
需求侧的改革将是重点。两位专家还提到:“以分布式发电和微电网为标志的多元电力供应体系已是当代国际能源技术革命的大势所趋。”分布式发电在供电的同时还可以利用余热为工商业和家庭用户提供热电冷联产,降低碳排放并提高总体发电效率,极大地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的结合,不仅可以就地提供电力资源,还可以服务于电网调度,提供调频、调压、备用电源等辅助服务,有效地提升电力系统的供电安全和应急备用能力。储能系统应用于需求侧可以充分发挥其技术的灵活性和快速响应优势,电力需求侧的改革将为储能产业的发展开辟新道路。
电动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带动储能发展
中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思路是以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推动新能源汽车的示范应用,主要包括公交、出租、末端物流、公务领域、环卫车等。近期,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围绕着提高电池技术水平、降低电动汽车成本和完善充电设施建设等三大方面,大多数产业扶持政策也将以此为落脚点。截至2014年底,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等部门先后出台了20余项专门针对新能源汽车的产业扶持政策,激励并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内容涉及示范推广、发展目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方面。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提出,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与国际同步发展。关于动力电池技术性能和成本,规划也指出,到2015年,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150Wh/kg以上,成本降至2元/Wh以下,循环使用寿命稳定达到2000次或10年以上;电驱动系统功率密度达到2.5kW/kg以上,成本降至200元/kW以下。到2020年,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300Wh/kg以上,成本降至1.5元/Wh以下。有关充电设施建设,《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形成5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我国明确提出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作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发展总体规划。此外,《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中还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用地政策、市场准入、建设资金补贴、用电价格等提出了要求和规定。从应用推广角度,国家要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公共服务领域车辆中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受500万辆新能源汽车发展前景的鼓舞,许多国际大型电池厂商纷纷加大了对中国动力电池市场的布局。近期三星SDI、LG化学、SK集团等韩国电池企业纷纷提出了在中国投资建厂、扩大动力电池产能的发展计划。同时,以尼桑、福特、宝马、通用等汽车公司为代表的国外企业也都非常重视动力电池的二次利用。未来,以电动汽车动力电池为储能电源的市场发展类型主要包括四种:光储式电动汽车充换电站、车电互联(V2G)、需求响应充电以及电动汽车电池二次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