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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发电新政出台 光伏全产业链公司有望竞相受益

发布时间: 2014-09-05 10:11:52    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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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9月4日发布,针对制约当前分布式发电市场发展的诸多因素进行全面政策调整。

  业界呼吁调整政策
  去年8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明确基本政策引导框架。但政策出台后并未带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高潮。据国家能源局统计,上半年全国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为1GW,仅完成国家能源局年初拟定的全年8GW目标的12.5%。
  业界纷纷指出,分布式光伏启动难,主要在于融资、并网方式及电价补贴等关键性政策未能进一步完善到位,回报预期不明朗。今年以来,业界一直呼吁着手对相应政策进行调整。
  此次通知将逐步疏通一系列制约行业发展的因素。例如,在工业园区之外,政策鼓励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建设电站,以及深入农村与农业设施结合;在融资方面,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融资服务平台,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优惠贷款,探索以项目售电收费权和项目资产为质押的贷款机制。
  有券商分析师对记者表示,此次通知最大亮点,在于分布式光伏发电未来发展模式的问题。通知提出,未来将在纳入规划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区域电力交易试点,屋顶电站在项目备案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模式。“全额上网”项目的全部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收购。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
  对于此前备受企业诟病的分布式电价补贴方式问题,通知提出,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疏通行业发展瓶颈
  此次出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新政”,通过进一步理顺电价补贴这一关键杠杆因素,将大力推动国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商业模式的成熟。
  上述券商研究员表示,按照此前国家出台的“0.42元/度”补贴方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须按照实际发电量来申请补贴。由于潜存并网及用户自身问题,通常难以达到预期发电量,大大降低了项目收益水平预期。如果参照地面电站实行统一标杆上网电价,则意味着补贴移至“前端”。这种比较成熟的补贴方式让企业心里更有底。
  此外,对于分布式发电量可以“全额上网”,该研究员表示,这将避免由于“自发自用”带来的发电负荷不足以及电费结算渠道不畅等问题。同时,采用地面电站平均0.8元/度左右的上网标杆电价,项目发电补贴额度将由此前的0.42元/度提升一倍,相应的内部收益率也有望达到地面电站同等水平的10%左右。按照政策意图,今年将努力确保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装机规模在10GW以上。在政策强力助推下,有望掀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高潮,光伏行业回暖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目前不少上市公司积极布局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爱康科技(行情,问诊)在中报里披露,公司目前控制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达11.33兆瓦,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9.7亿元资金,主要用于投建无锡、苏州、赣州合计8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近期备受关注的林洋电子(行情,问诊),也在各地推进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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