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从省经信委获悉,为有效转化能源产业优势,充分发挥汽车产业对相关工业及服务业的带动作用,积极防治大气污染,我省就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导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
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大省,在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调整转型中,我省已形成电力、现代煤化工、煤层气等优势产业,为推进新能源汽车(电动汽车、甲醇汽车和燃气汽车)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全省有15户从事电动汽车及零部件研发与生产企业,具备一定产业基础。太原、晋城两市获批成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我省甲醇汽车研发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20余户企业从事甲醇燃料生产和甲醇汽车研发及示范运营。全省低比例甲醇汽油加注站1000余座,高比例甲醇燃料加注站63座。燃气汽车方面,有5户燃气汽车研发生产企业。我省将以电动汽车、甲醇汽车、燃气汽车为产业重点,构建创新能力强、产业化水平高、市场应用规模大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格局。
在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使用的政策措施方面,我省将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奖励资金、新能源汽车实行减免停车费政策、制定新能源汽车用能优惠政策等,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除尽快编制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发展规划(2014年至2020年)外,我市将重点建设年产5000辆电动城市客车项目,打造电动汽车产业基地;依托江铃重汽等企业,重点建设两万辆煤层气重卡和8万台高端重卡发动机项目,打造燃气汽车产业基地;在太榆科技城开展煤层气气化和液化、煤制氢及氢能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