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甘肃酒泉市市委书记马光明提出《关于加快建立跨省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建议》,呼吁国家尽快出台跨省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扩大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范围和比例。
记者从多位接近政策制定的人士处获悉,最新一版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已上报国务院。这一文件将指导2015-2020年可再生能源消纳任务,促进新能源并网,各省配额将比此前公布的有所调整。业内人士分析,新版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出台,有望拉动地方积极性,使弃风限电问题进一步好转。业内专家预计,风电和光伏在2020年前的年发电装机要保证20GW和16GW。从存量装机的改善程度看,配额制最利好风电,从新增装机的拉动作用看,配额制最利好光伏。
据了解,早在2014年8月,《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试行)》就已经在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讨论并原则通过,此后国家能源局向各部委、地方政府和电网征求意见并修订。根据部分省份反映新能源配额比例要求太高完不成,最终版办法数据有相应调整,指导思路是“高于能源规划,又不会让大家够不着”,激励和惩罚措施将参考节能减排和碳交易等办法,正式文件预计在电改方案出炉后推出。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发改委已经讨论通过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办法(试行)》分了四类,其中,内蒙古配额占比已经由14%下调到10%,西藏、甘肃、宁夏、新疆等配额同内蒙古一样;上海、江苏、安徽、福建等南方省份调整为4%。不过,业内人士认为,配额比例要等到正式公布后才能明确。
全国来看,2014年上半年弃风限电率仍然在10%以上,考核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强制要求发电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电网公司承担购电义务,电力消费者使用可再生能源发电义务。对于没有完成或超出可再生能源并网比例的地方政府和电网主体,制度设计上会有一定的惩罚和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