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中国网  >  财经  >  沪深港美  >  锂电池  >  亿纬锂能
亿纬锂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08 08:05:00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7-051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427,104,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1,252,517.2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427,104,310股。

    2017年3月28日,公司完成了《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177.70万股限制性股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1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10ZA0006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2月28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的总股本由原来的427,104,310股变更为428,881,310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7.3.14

条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8,881,3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9502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75524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195027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9.958566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3900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95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28,881,31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55,985,593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5月1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7年5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5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63                     惠州亿纬控股有限公司

   2                  00*****180                             刘金成

   3                  00*****260                             骆锦红

   4                  01*****727                             刘建华

   5                  01*****260                             袁中直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2日至登记日:2017年5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5月1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流通股   18,371,096    4.28%         18,294,977   36,666,073    4.28%

02 股权激励限     1,777,000    0.41%          1,769,637    3,546,637    0.41%

售股

04高管锁定股    16,594,096    3.87%         16,525,340   33,119,436    3.87%

二、无限售流通  410,510,214   95.72%       408,809,306  819,319,520   95.72%

股

三、股份总数   428,881,310  100.00%       427,104,283  855,985,593 100.00%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855,985,593股摊薄计算,2016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9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6号

    咨询联系人:唐秋英

    咨询电话:0752-5751928/2605878

    传真电话:0752-2606033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