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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裕生院士答复雷洪钧对《关于杨院士对新能源汽车几个质疑的推敲》
2016-10-25 10:12:00
关键词:杨裕生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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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9日电动汽车资源网特约湖北省客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雷洪钧先生著文《关于杨院士对新能源汽车几个质疑的推敲》,对我的”四个观点”提出了推敲。如果我的“观点”真是该推敲,那确是该欢迎的。但是”四个观点”中有的是雷总的主观推论(如认为我主张“对铅酸电池也要补贴”),而对其它三个观点有的是断章取义然后“推敲”了一番,有的观点本是正确的,却以似是而非的论点“推敲”了一通。所以,有必要答复一下!

一、雷文推敲我的“观点之一”是“新能源客车补贴高于生产成本,这不合理”。

我要在此重申,我的这句话没有错!

1、新能源客车补贴高于车的生产成本,不是事实吗?6米的商务车,国补加地补达50-60万,不高于车的生产成本吗?怎么样解释出现了1元钱买走一辆车的怪事呢!这不是过高补贴造成的吗?这样的补贴办法合理吗?

2、给纯电动车适当补贴,主要是因为电池的价格高,使纯电动车的成本高于传统的燃油车。但是,近几年动力锂离子电池的价格不断下降,目前的价格在2200-2300元/kWh,一辆12米的客车装电池200-300 kWh,价格在45-70万。雷文也承认:“高技术水平的企业目前能拿到(国补+地补)在70万左右,最优秀企业在补贴力度最大的地方可能拿到100万的补贴。”这样的补贴还算不高吗!

3、电动车的电费比燃油车的油费低不少,如果发展电动车,是真心从“为国家能源安全而节油、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而减排”的立场出发,就应该用油-电差价来部分抵尝电池费用,而不应该全靠补贴给电池买单。在制订政策时本该大力宣传、贯彻这种理念,遗憾的是现在高补贴政策既误导了汽车行业追逐高补贴,又淡化甚至抹杀了电动车使用者的爱国思想和改善气候环境的义务。按照这个应该用油-电差价来部分抵尝电池费用的道理,补贴更应该下降一大块。希望雷先生来推敲一下这个观点。

4、雷先生在其“推敲”中说:“目前12米纯电动客车售价没有超过200万的。基本面在150万左右。”现在的一辆12米的燃油客车价格在50万左右,即使纯电动客车按“基本面在150万左右”计,一辆12米的纯电电动客车价要高出燃油客车百万元之巨!如果没有高补贴在垫底,车企能将价格抬到这样的高度吗?价格抬到这样的高度,还能开拓市场吗?可见,这样的高补贴政策显然不利于推动电动汽车的市场化进程。

我在演讲中也举过上海世博会12米纯电动客车售价涨到了260万的例子,我还特别说明上海世博会前我四次去上海的价格变动过程,我说的难道不是事实吗?雷文故意不提我说话所指的时间、地点的背景,采取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的手法,想给读者造成我是说现在12米纯电动客车的价格260万的印象,这就不实事求是了。

5、我一贯赞成在电动车发展初期政府要给以大力的政策扶植,包括补贴。但是,我不赞成过度的补贴。我归纳了过度补贴产生的5个有害之现象。应该说,5个有害之现象不可能每个有关单位都发生,就如骗补,据传雷先生所在的扬子江就没有被查出问题。但是,扬子江没有被查出问题,不等于其它企业也查不出问题。而且,事实并不像雷先生在山西的演讲中所说:“个别企业在申请政府补贴的过程不规范”。不是“个别企业”,而可能是70-80%之众,说成是“个别企业”的目的是什么呢?不是“过程不规范”,而是有的手段还很恶劣,有意轻描淡写又为了什么?

我在举出过度补贴产生的5个有害之现象的时候,没有特别将没有被查出问题的扬子江汽车集团排除在外,有点“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味道。遗憾了!但是,作为社会现象的分析,也只能做到如此程度,见谅吧!

二、雷文所推敲我的“观点之二”是“补贴不退坡,企业难以自立。补贴已经成为企业的高额利润。”

我的这句话也没有错!

1、雷先生一定见过报道,郑州的一家客车企业2015年获得的补贴超过65亿,给股东的分红超过33亿!我国传统燃油车企业的利润率在5%左右,差的只有2%;而电动车的利润率可以达到百分之十几、甚至二十几,这主要就包含了补贴转化的结果。“补贴已经成为企业的高额利润”的观点,是有事实根据的。

2、“补贴不退坡,企业难以自立”,我的这句话也没有错!补贴不退坡,就如婴儿长成儿童还不断奶,是会营养不良的,更何谈健康成长?这个浅显的问题没有再“推敲”的必要了!

3、雷先生所说我的本意是“只有新能源汽车实行了市场化,企业才会自立。”如此对我本意的猜测是不准确的。我认为,电动汽车的市场化是一个发展过程,实质在于“化”,也就是由政府政策主导的阶段向由企业主导的阶段转化的过程。四部委将这个转化过程的时间定为2016-2020间的5年。汽车行业在此阶段中要加强修炼,提高自立的能力,摆脱对补贴的依赖,拿出市场接受的电动车产品,达到自我发展的水平。企业是否自立的主要标致,是在没有补贴的条件下能够经营下去且真正赢利。汽车行业在此5年后可能实行电动汽车的基本市场化(如同现在的燃油车的市场经营),但也难保每一家企业到时都能自立,关键的因素是企业领导层的自立决心。真诚希望雷先生所领导的扬子江能够走在自立队伍的前列。

三、雷文推敲我的“观点之三”是“目前新能源汽车片面追求续航里程是错误的,杨院士的本意要发展增程式汽车。”

的确,我是不赞成对纯电动车要求过长续驶里程的。这是我对当今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电池性能考察、研究并经反复思考得出的观点。汽车专家郭孔辉院士更作过深入研究,其结论是现今电池水平下合理的纯电动续驶里程是150公里。我们认为,如果要求续驶里程过长,就必然要多装电池,其负面的后果有三:车身重则多耗电能并且增加发电中的温室气体排放;电池多则事故概率增加使安全性降低;多装电池则成本高而增加市场化的难度。国内外不少纯电动车也是如此设计的。少有的例外是Tesla。但是,它在新加坡受罚、公开的燃烧车已超过13辆、靠在加州卖高积分度日而且亏本经营,这就是三个负面后果的典型反面教材。

我认为,不仅是现在,也包括将来,超越当时电池的比能量及比能量与安全度相关的规律,单凴主观意志提出纯电动车的长续驶里程,都是不合理的,因而是错误的。无论是“交通运输部规定新能源营运客车续驶里程不到200公里不得入门”也好,或是四部委以纯里程长短给补贴也罢,都不能拿来作为衡量长纯电动续驶里程是否合理的依据,恰恰相反,要用科学的论证来检验这些部委提出的规定是否合理。他们现在可以不听老人言,但我相信,未来的事实发展可以给出公正的评判。

我也相信,有的企业不真想“片面追求续航里程”,只是跟随这5部委两项规定的指挥棒转而已。可以理解这种跟着转的无奈,但是,不要把头转晕了就好。

雷先生的下列几个观点我不能认同:

1、雷先生说:“燃油汽车目前的续驶里程基本在600公里以上,单从这一个指标来看,可以说明新能源汽车技术上还在培育期,根本不具备“市场化”的基本条件”, “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到不了400公里,不可能市场化运作。”

汽油的比能量大约是现今锂离子电池的50倍,要求纯电动汽车和燃油车比赛600公里的续驶里程本来就不合理。从电池水平的发展进度估计,今后十年内纯电动车的续驶里程达到燃油车水平并又保持较高的安全性,是极难的。

我想请教雷先生,“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到不了400公里,不可能市场化运作”,其理论根据何在?400公里又是怎样算出来的呢?其实,此观点的潜台词是补贴应该持续下去,直到续驶里程达到400公里这一个指标!恕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猜测,这大概就是雷先生文章的核心思想吧!

2、雷先生说:“发展增程式汽车为了过渡到纯电动汽车”

我从合理使用电池而又取得很好的节油减排实效出发,并避开纯电动车为增长里程而产生的一系列困扰,近些年来大声推荐发展增程式汽车。但是,我认为,发展增程式汽车决不是为了过渡到纯电动汽车。所谓“增程式汽车”,简化点说是在纯电动汽车上装上发电装置。目前,成熟的发电装置是燃油和燃气内燃机驱动的发电机,正在发展的发电装置是燃料电池以及燃气轮机驱动的发电机,将来还可能是高效的光伏电池。其中,燃料电池的角色,由于其功率响应能力、价格等弱点,已经从过去认为的主动力转为增程器了。由此可见,增程式汽车(全面地说,是以燃料电池为增程器的增程式汽车)可能是各种电动车所要过渡去的最终目标。

3、雷先生说:“不能说“纯电动汽车”提高持续里程是错的。”、“要发展纯电动汽车提高持续里程是基本要求。”

发展纯电动汽车的基本要求应是节油-减排,而过分提高持续里程必然与节油-减排相抵触,因而是错的。

电动车发展路线一直是争论的热点,还将继续争论几年。我的观点是,我国的乘用车应该以发展短程、小型纯电动车为主,大、中型车应该发展增程式电动车。估计,补贴停止之后,最能节能减排、性价比最高因而最易市场化的电动车,将会真正脱颖而出。但我预测,它不会是高持续里程的纯电动汽车。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四、雷文推敲我的“观点之四”是:“补贴对铅酸电池不公正。其理由是铅酸电池有新的技术,行业的整顿效果也很显著,杨院士的本意是,对铅酸电池也要补贴。”还说:“杨院士多次提出了对铅酸电池也要补贴才是公平、公正的。”雷先生并拿出 “国家《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 30512-2014)》里已经规定,含“铅”的物质是要禁用的。”来证明我的“对铅酸电池也要补贴”是错的。

对雷先生的第四点“推敲”,必须作几点再推敲:

1、雷先生说:“国家《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 30512-2014)》里已经规定,含“铅”的物质是要禁用的。”

这本国标中含“铅”的物质是指铅酸电池吗?从2014年执行这项标准以来两年多,全国产销燃油车4000多万辆,有几辆不装铅酸电池作为启动电源的?包括雷先生所在的东风集团,是否都违反了这项国标的规定了?雷先生为什么不拿这份国标去和你们东风的董事长、总经理们理论一番,看看他们怎样回答你?

2、雷先生说:“杨院士多次提出了对铅酸电池也要补贴才是公平、公正的。”

我要严正申明,我从来没有这种想法。一次也没有提过要对铅酸电池给补贴,更不要说多次了。我的演讲PPT都是公开散发、允许复制的。听众和读者远不止雷先生一人,大家能从我的任何一次演讲中听到或看到我提出了“对铅酸电池也要补贴才是公平、公正的”片言只字吗?不可能!我等待雷先生公布你的证据,以正视听!

看来,雷先生想的是,首先“敲定”你“多次提出了对铅酸电池也要补贴才是公平、公正”的讲话,然后,你就该同意价格更高的锂离子电池该给更高的补贴了。如果雷先生想用这种手法,封住我对电动车过度补贴的批评之口,那你的愿望就已彻底落空了!因为,我从无此说!何况,用铅酸电池作动力电池的电动汽车,不用国家补贴就已经供不应求了,根本无需任何人为它谋求补贴。

我的确曾经多次公开批评过刘铁南之辈对铅酸电池的污蔑、贬低、打压行为,要为铅酸电池的应有名声和它在国民经济、国防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讨个公道;为装用铅酸电池的低速短程电动车的合法生存和正常发展而一再呼喊,难道这就是雷先生所说的“多次提出了对铅酸电池也要补贴才是公平、公正的”吗?这不是过于牵强附会了吗?

我也对税务总局征收铅酸电池消费税提出过不同意见,因为所有电池都用化学品,处理不好和管理不善都可能发生环境污染。锂离子电池从原料生产、电池制作到废电池处置都有污染问题,并未治理好,而且严重性与日俱增,税务总局为什么不征收锂离子电池消费税,而单收铅酸电池消费税呢?我在这个消费税问题上是说过税务总局办事不公平、不公正。雷先生将它“嫁接”到补贴问题上,真是用心良苦,但不高明!

3、雷先生说:“杨院士的本意是,对铅酸电池也要补贴”。

雷先生的这句话与上一句话不同,这句话从字面就可看出是雷先生的推论,而非出自杨某人之口。而雷先生推论的依据是什么呢?原来是我讲过“铅酸电池有新的技术,行业的整顿效果也很显著”。雷先生由此推论出我的“本意是,对铅酸电池也要补贴”。诸位读者,你们是否感到这样的逻辑推理是太离谱、太荒唐了一些?

五、最后我想也要推敲一下,雷先生推敲的四个问题为什么都紧紧围绕着电动汽车的补贴呢?雷先生自己对此问题的观点是如何表述的呢?雷先生又为何要在网上推敲我的观点呢?

也是电动汽车资源网报道,2016年5月14日下午,在山西太原召开的《2016新能源汽车运营商与车企对接采购交流会暨论坛》上,雷洪钧博士作为重要嘉宾参加并在做重要演讲,雷洪钧博士的演讲主题为“发展新能源汽车,国家(政府)为什么要给补贴?”。他说:“其中的道理许多人不清楚,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不是一个、两个企业事情了,而是国家的事情了。国家事情自然是由国家来主导。”初听此话,似乎也对,而且政府也是利用补贴等政策主导了电动汽车事业的启动。但是推敲一下,此话还是有些问题。

节能减排,人人有责。尤其汽车企业销售大量的燃油车,在解决人们的交通运输问题的同时,造成了大量的油料消耗和污染气体排放,更有责任和义务发展电动汽车来减少燃油和排放,这是不容推卸的。而国家在电动汽车发展初期的主导作用,丝毫也减轻不了汽车企业的这份责任和义务。再有,政府的主导作用是初期中的必要措施,但也是一段时期的政策,电动车的发展终究要企业来营造市场,不可能由政府长期“抱着孩子让他学走路”。

雷先生还说;“政策不是儿戏,不说要调整,就可以调整,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是四个部委联合会签的文件。这个文件还没有执行,说要调整。其依据是什么?即使要调,肯定是微调,也是有利于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雷先生的这段话表面上是在捍卫四部委文件的严肃性,实质上是想保住四部委文件带来的既得利益,类似的现象也是在改革中常见的。在这改革的时代,成十上百的过时政策、法规、决定,一批又一批地修改、修订、甚至废除,这难道是儿戏吗?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到了《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的调整怎么就成了儿戏呢?

这份《补助标准》在征求意见阶段中收到不少意见,就没有被认真采纳。去年五月正式公布后,作为国家咨询机构的两院有19名院士于七月初联名提出建议,却如石沉大海。直到严重的骗补事件曝光,才有今年二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严查决定和现今正在难产的政策调整。当然,骗补的主体是犯事的那些企业,但是面如此之广、暴露的情节如此之重,不得不联系上政策的缺陷及其执行中的漏洞。这就是政策要调整的主要依据!

政策有缺陷就要及时调整,已经执行的该如此,即将执行也该如此。早调整比晚调整好,更比事后调整损失小!

雷先生说:“即使要调,肯定是微调”。微调也是调,应该微调的就微调。雷先生既然同意微调,那么,如果实践证明是应该小调、中调,为什么不可以小调、中调呢?说白了一句话,小调、中调是会有“切肤之痛”的,所以不能同意!

雷先生又说:“主要是一些人(包括部分专家和学者)对《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的意见较大,”。我大概属于部分专家和学者之类,而且是意见较大的。到这里,就清楚雷先生为何要在网上对我关于补贴的观点进行推敲了!他在为捍卫电动汽车的高补贴而奋斗!

我想奉劝两句话:一不要只顾所处的那个局部,要多为国家、民族和人类想些事!二要实事求是说话,不搞移花接木;推论要合逻辑,避免思维混乱。


稿件来源: 第一电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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