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01:*ST海润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ST海润 公告编号:临2017-12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 特斯维”)、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海润”)。 ●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润拟为奥特斯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以下简称“太仓中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海润拟为太仓海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以下简称“太仓中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年。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733,200.27万元人民币。 其中,对奥特斯维累计担保金额为48,968.34万元人民币;对太仓海润累计担保金额为35,915.61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拟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 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年。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拟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2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88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平江路88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邵爱军 6、主营业务: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发电设备、软件的销售;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及分包;电站资产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科目 2016-12-31 2017-3-31 资产总额 2,735,604,099.22 2,655,503,903.77 负债总额 1,790,561,270.38 1,739,532,192.10 资产净额 945,042,828.84 915,971,711.67 2016年度 2017年1-3月 营业收入 1,824,627,964.25 437,134,942.46 净利润 27,248,924.63 -29,071,117.17 (二)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6237.25万人民币 3、注册地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安江路69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法定代表人:邵爱军 6、主营业务:生产、加工太阳能组件及相关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开展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及分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科目 2016-12-31 2017-3-31 资产总额 1,242,418,554.74 1,651,492,058.19 负债总额 827,633,106.57 1,249,926,457.24 资产净额 414,785,448.17 401,565,600.95 2016年度 2017年1-3月 营业收入 1,817,207,015.32 516,075,299.30 净利润 -69,323,392.38 -13,219,847.22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担保包括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7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奥特斯维、太仓海润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同意奥特斯维、太仓海润本次分别向太仓中行申请的2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申请的 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是为满足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担保期限为2年。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申请的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是为满足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担保期限为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4亿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733,200.27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92.6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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