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化工: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7-023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华昌化工 股票代码 00227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卢龙 费云辉 办公地址 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4 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4 楼 楼 电话 0512-58727158 0512-58727158 电子信箱 huachang@huachangchem.cn huachang@huachangche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667,234,438.95 1,970,922,791.60 35.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0,287,303.40 12,671,221.82 139.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16,364,677.84 -5,922,161.32 (增)376.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81,839,597.83 101,323,285.77 79.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77 0.0200 138.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77 0.0200 138.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3% 0.45% 0.68%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971,174,760.83 6,159,106,745.97 -3.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14,101,951.29 2,760,102,174.29 -5.29%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7,24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80% 201,906,346 40,000,000 冻结 120,000,000 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99% 76,139,466 9,277,011 冻结 9,277,011 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03% 70,000,000 70,000,000 深圳市前海银叶创富投资企业其他 3.94% 25,000,000 25,000,000 (有限合伙) 俞韵 境内自然人 0.84% 5,316,500 李胜男 境内自然人 0.58% 3,704,660 钱敏霞 境内自然人 0.51% 3,223,700 姚维玲 境内自然人 0.44% 2,820,000 江苏省化肥工业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44% 2,800,796 冻结 667,987 殷仲凯 境内自然人 0.44% 2,779,000 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波先生为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董事,占股权比例为7.35%;报告期,上述两股东无一致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动协议和安排。其他前10名股东与前两大股东无关联关系,无一致行动 协议和安排,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和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上述前10名股东中第5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为: 5,316,5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公司围绕国家产业政策,按照既定的发展规划,稳步推进企业转型升级。通过技术改造,降低产业链源头成本,提高竞争力;通过延伸产业链,促进提升投入产出比及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拓展海外市场,降低国内产能过剩的影响,为提高经营业绩做好准备或提供支持;通过探索氢资源能源利用及新用途,跟进相关产业发展方向,为后续发展做好准备或布局。 (一)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723.4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9,631.16万元,上升35.33%;营业成本239,433.1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3,026.62万元,上升35.73%;实现毛利27,290.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604.54万元,上升31.93%。 1、营业收入增加。报告期,营业收入较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受销售量及销售价格变动的影响,联碱产品增加9,268.57万元,肥料行业产品增加17,439.72万元,精细化工产品增加15,881.59万元;二是2016年下半年纳入合并范围的苏州奥斯汀、湖南华萃两家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523.41万元。 2、毛利增加。报告期,毛利增加6,604.54万元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报告期新型肥料(复合肥)销售量增加约7.65万吨,以及其他肥料产品量、价变动,导致肥料系列产品增加毛利2,473.21万元;二是多元醇产品价格回升,增加毛利1,269.68万元;三是2016年下半年纳入合并范围的两家子公司及外购外销贸易、纯碱等合计增加毛利2,861.66万元。 3、税金及附加增加。报告期,税金及附加发生额1,231.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7.1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会计准则规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费纳入“税金及附加”列报所致,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影响金额为752.21万元;其次,国家取消化肥增值税优惠政策,导致城建税、教育附加金额增加等。 4、三项费用增加。报告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发生额22,890.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67.88万元。其中,由于新型肥料销售量增加及2016年下半年纳入合并范围的两家子公司发生销售费用等影响,销售费用与上年相比增加2,155.27万元,财务费用与上年相比下降897.86万元。 5、投资收益减少。报告期,投资收益发生额1,761.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77.14万元;主要原因是转让东华能源部分股票,实现投资收益与上年相比减少。报告期末,公司持有东华能源股票余额963万股,持有井神股份股票余额1,800万股。 6、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716.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57.41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经营性应收及部分库存商品增加,减值准备增加。 (二)发展规划落实情况 1、持续落实节能降本措施。公司原料结构调整项目一期建成投产后,通过运营情况看,成效显着。 报告期,公司加快推进原料结构调整项目二期建设,目前项目已整体进入全面施工阶段。原料结构调整项目二期建成后,水煤浆加压气化装置合成气生产能力将增加110000立方/小时。另外,根据节能降耗的需要,本公司拟进行自备电厂锅炉改造,目前正在进行立项申报,履行相关前置审批工作。 2、拓展新型肥料市场。报告期,公司着力开发新型肥料,拓展复合肥营销渠道及模式,优化价值链。 一方面在国内市场强化新型肥料研发,加大环境友好型肥料的推广力度;另一方面着力拓展国际市场,将中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新型肥料推广经验复制到相关国家或地区。主要措施包括:通过贸易合作或设立生产企业等,通过工作推进情况看,拟在马来西亚、印尼、孟加拉、泰国等寻求较广泛合作。 3、持续拓展新材料产业。报告期,公司加快推进新戊二醇、功能性助剂项目建设;同时,调研论证水性树脂、聚酯树脂、胶粘剂的可行性;通过环保型产品的开发,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投入产出比、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经营效益。目前新戊二醇、功能性助剂项目已全面进入施工阶段,力争2018年上半年实现投产。报告期,公司与科研院所进行了接洽,根据产业拓展的需要,拟通过合作的方式成立企业“产研院”,目前相关事项正在洽谈论证中。 4、探索拓展产业集群效应。报告期,公司继续通过寻求与合作方合作,努力形成上下游一体化产业布局,探索拓展产业集群效应,促进产品结构优化、产业升级。目前,相关工作处于调研论证阶段,对拟拓展的产品公司正在进行立项申报,履行相关前置审批工作。 5、探索氢资源的高附加值利用。公司煤化工产业核心是氢气资源,报告期,根据氢能源汽车产业技术趋向成熟或投入运营,本公司对技术发展方向及行业动态进行了跟进调研,并寻求外部合作、研究切入相关领域的可行性;目前相关事项按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计划推进,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郁健 2017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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