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17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2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北路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30日以专人送递、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时小莉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提交会议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转让内蒙古国润(察右前旗)发电有限公司股权并将所得款项用于公司智慧城市数据中心、新能源、储能、充电桩(站)等业务拓展及实施,有利于公司盘活资金,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相关程序合法、合规。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同意票占有表决权票总数的 100%。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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