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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狮科技: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08-25 08:00:00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7-119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0 号)核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猛狮科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9,561,569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6.23元。截至2017年2月28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954.8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1,349,561.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8,650,393.3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49,561,569.00元,股本溢价人民币1,229,088,824.30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7]G17000730185号)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299,999,954.87

减:发行费用                                                    21,349,561.57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278,650,393.30

减:投入“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

                                                                 375,208,213.87

离子电池生产项目”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890,815.0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906,332,994.4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唤灰姿�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17年3月23日,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

称“中国中投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中国中投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3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 9 亿元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猛狮新能源”)进行增资。同日,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中国中投证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前述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906,332,994.48元,

为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                                                     截至2017年6月

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专项账户         30日募集资金专  资金用途

                                                        项账户金额(元)

1  猛狮科技   交通银行汕头   445006030018800005557    63,087,894.00

                 龙湖支行                                               新能源汽

               中信银行股份                                            车核心部

2  猛狮科技   有限公司汕头    8110901012300449870        107,340.13  件――锂

                    分行                                                 离子电池

3  福建猛狮   浙商银行深圳   5840000010120100332428  843,137,760.35  生产项目

     新能源        分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三、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7,865.0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520.8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7,520.8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   本报告期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     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预定可使用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2)        (2)/(1)      状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投入“新能源汽车

核心部件――锂离     否       127,865.04     127,865.04   37,520.82    37,520.82        29.34%           -    164.8       -          否

子电池生产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7,865.04     127,865.04   37,520.82    37,520.82        29.34%           -    164.8       -           -

         合计              127,865.04     127,865.04   37,520.82    37,520.82        29.34%           -    164.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317,746,680.19元,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7,746,680.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报告期末全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906,332,994.48元,均存放于三方/四方监管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2、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提高资金利用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17,746,680.19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7]G17000730353 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7年3月28日,公司完成置换手续,将募集资金中317,746,680.19元从福

建猛狮新能源开设的募集资金监管专户转至公司普通银行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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