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内容
对猛狮科技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创新研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猛狮科技研发体系外的境内外大学、研发机构及从业人员承接猛狮科技开放式课题基金研究项目予以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颁布<关于促进猛狮科技科技研发能力提升、鼓励科技创新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MSKJ(2017)第003号);
(二)《关于颁布试行<猛狮科技新能源开放式课题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MSKJ(2017)第012号)。
三、支持强度与形式
支持形式:支持定向课题申报和自主课题申报两种形式。
支持数量及强度:本基金资助项目无数量限制,其中定向课题数量占比60%以上,最高80%;自主课题支持数量占比至少20%,最高40%。单个项目支持强度最高不超过500万。
定向课题:由开放基金管理委员会议定支持课题领域、支持课题及支持金额,定向课题均为单期资助。
自主课题:由申请人根据开放基金管理委员会议定支持课题领域内自发组织申请课题,其自主课题资助原则上为两期进行,首期资助金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10万元。
四、申请条件
申请开放式课题基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新能源领域的重大共性技术和科学问题,属于该领域内的应用项目创新、自主产品设计、自主核心技术研发;
(二)申请人是猛狮科技股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或包括但不限于猛狮科技研发体系外的境内外大学、研发机构及从业人员,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技术支撑单位);
(三)申请人应当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具备承担大型高技术研究开发或者产业化项目能力;
(四)申请人为包括但不限于猛狮科技研发体系外的境内外大学、研发机构及从业人员承接猛狮科技开放式课题基金研究项目的,应同意开放课题研究过程,允许猛狮科技内部技术人员参与核心项目技术研究,共同完成项目的研发;
(五)申请人合法取得并拥有所提交申请项目的历史相关知识产权,且权属清晰,不侵害任何第三方权利;
(六)项目负责人可以是国内外高校的教授或研发机构的研究人员及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项目研发或工程技术人员,项目申请人为个人(或团队)时,申请人必须同时为项目负责人。
五、提交材料
(一)所有申请人必需提供下述(1)-(4)项:
(1)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一与附件二,请注意区分申请人为单位或个人的对应版本);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复印件(验原件);
(3)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发表的代表性论著、论文的首页和摘要复印件(外文须提供中文翻译)、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可行性报告原件。(详见附件三)
(二)当申请人为机构主体时,需要提交下述(5)-(10)项:
(5)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8)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9)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注册未满一年的可提供验资报告,验原件);
(10)项目负责人的在职证明。
(三)当申请人为个人主体时,需要提交下述(11)项:
(11)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相关知识产权无违规诚信声明书(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六、受理单位
(一)受理单位: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受理时间:
定向课题受理时间: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
自主课题受理时间:每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联 系 人:
周冬霞(0754-89318153,zdx@dynavolt.net)
梅盼盼(0755-28376364-8033,meipanpan@dynavolt.net)。
(四)受理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1号星河WORLD A栋28楼。
七、办理程序
课题征集—自由申请—组织评审—项目公示—签署资助合同—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季度考核—项目结题考核—绩效评估。
八、资金拨付
原则上项目资金按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拨付,立项后拨付启动金30%,中期考核通过后拨付进度款50%,项目验收结题后拨付验收款20%。猛狮科技科研管理中心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组织验收。
附件1: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开放式课题基金项目申请表(个人).doc
附件2: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开放式课题基金项目申请表(单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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