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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科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6-11-11 15:28:30
关键词:动力电池上市公司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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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8    证券简称:长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6-090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信科技;证券代码:300088)已于2016年9月12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

  经公司及有关各方论证确认,上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信科技;证券代码:300088)自2016年9月21日上午开市起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21日、9月28日、2016年10月11日、10月18日、10月25日、11月1日、11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6、2016-080、2016-087、2016-089)。

  公司原计划于2016年11月1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下称“26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较为复杂,方案涉及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且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2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及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够顺利推进,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14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待相关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待交易所审核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2016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申请再次延期复牌。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1、标的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电池”)等股东所持有的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合计91%股权。比克动力成立于2005年8月;注册资本25,399.941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聚合物锂离子电池,生产经营MP3电池、MP4电池、手机电池、新能源汽车电池、储能电池、笔记本电池、矿灯电池、数码电池。法定代表人为李向前。

  2、标的资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比克动力的控股股东为比克电池,实际控制人为李向前先生。截至本公告日:比克电池持有比克动力 36.00%股权,系比克动力第一大股东;李向前持有比克电池 51.00%股权,为比克动力实际控制人,目前担任比克动力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拟定为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拟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式仍在商谈中,尚未最终确定。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与交易对方沟通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比克动力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但尚未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正式协议,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最终实施方案尚未确定,公司与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具体内容将持续进行沟通和磋商。

  (四)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为推进本次重组项目顺利开展,公司聘请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中介机构。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组事项的相关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有序推进本次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评估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五)本次交易需要的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审批、许可、备案或授权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以及其他必需的审批、许可、备案或授权机构。鉴于目前的交易方案尚未得到最终确认,因此交易方案所涉及或与交易方案有关的所有必需审批、许可、备案或授权事项尚未最终全面确认,相关工作正在全面开展,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自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信科技;证券代码:300088)停牌以来,公司及交易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截至本公告日,重组方案仍在筹划推进中。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进展公告,并按照要求及时对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较为复杂,方案涉及的内容需要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且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导致公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规定披露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因有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顺利完成,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深交所同意,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信科技;证券代码:300088)自2016年11月14日(星期一)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三、后续工作及预计复牌时间

  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重组项目进展,争取在2016年12月1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年修订)》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复牌。

  如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信科技;证券代码:300088)将于2016年12月12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信科技;证券代码:300088)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四、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信科技;证券代码:300088)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加快工作进度,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次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稿件来源: 东方财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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