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在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前,我们收到《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协议,并对此进行了认真审阅。 我们认为,关联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财务公司”)与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存款、贷款、结算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对此关联交易表示认可,同意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余传利___________ 刘桥_____________ 胡北忠___________ 张瑞彬___________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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