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证券代码:000733 公告编号:2017-79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大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3. 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28日上午9: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7年8月2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8月27日15:00至2017年8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12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 登在2017年8月12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二)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6人,代表股份172,347,81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211%。 其中: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70,005,886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222%;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均为中小股东),代表股份2,341,9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0%。 3.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代表股份169,573,344股。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经理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及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即可。本次会议审议的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可。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不涉及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振华”)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方中国振华在表决时无需回避。其所持股份169,573,344股计入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与会股东投票表决,审议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同意172,17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2%,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605,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9257%,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1%,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172,17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2%,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605,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9257%,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1%,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2.发行方式 同意172,17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2%,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605,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9257%,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1%,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3.发行对象 同意172,17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2%,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605,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9257%,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1%,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4.发行数量 同意172,17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2%,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605,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9257%,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1%,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5.认购方式 同意172,17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2%,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605,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9257%,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1%,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6.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发行方式 同意172,17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2%,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605,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9257%,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1%,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7.限售期安排 同意172,17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2%,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605,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9257%,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1%,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8.上市地点 同意172,17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2%,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605,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9257%,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1%,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同意172,17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2%,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605,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9257%,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1%,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10.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同意172,17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2%,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605,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9257%,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1%,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11.募集资金投向 同意172,17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2%,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605,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9257%,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1%,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3)《关于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72,17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2%,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605,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9257%,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1%,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4)《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172,17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2%,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605,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9257%,反对163,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941%,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5)《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拟采取填补措施 方案的议案》 同意172,168,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8%,反对174,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3%,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594,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5293%,反对174,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06%,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72,168,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8%,反对174,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3%,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594,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5293%,反对174,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06%,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7)《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 议案》 同意172,168,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8%,反对174,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3%,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594,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5293%,反对174,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06%,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72,168,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8%,反对174,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3%,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594,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5293%,反对174,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06%,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9)《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议案》 同意172,168,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8%,反对174,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3%,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594,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5293%,反对174,53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06%,弃权4,9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1%。 (10)《关于股东回报规划(2017年-2019年)的议案》 同意172,168,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8%,反对166,7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7%,弃权12,8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594,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5293%,反对166,7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84%,弃权12,8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3%。 (11)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72,168,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8%,反对166,7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7%,弃权12,8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同意表决结果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此议案获得通过。 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 票情况为:同意2,594,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3.5293%,反对166,7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84%,弃权12,82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贵州驰宇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文宗 刘明杉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本所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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