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49:厦门钨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7-05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3号《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 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的通知》,自2017年 5月28日起施行,并规定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并规定对2017 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 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2017年 10月 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的相关情况 执行上述新准则对公司 2017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金额没有 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新准则,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 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导致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合并利 润表的其他收益本期金额增加 10,503.95 万元,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减少 10,503.95万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 企业会> 企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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