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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12:天成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17-04-26 08:00:00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17年度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意思表示真实。公司2017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营行为,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有利于保持双方之间长期的合作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取长补短,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6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3、《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可能出现的重要错误和舞弊,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符合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李铁军                  张仁           _       毛家仁        _

                                                            2017年4月24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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