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邦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7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拓邦意园(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17年10月1日调整为 2018年 3月31日,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05号)核准,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了35,864,34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7,499,987.7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6,526,387.50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29日全部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25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至 2017年 6月 30 日,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累计投 投资进度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运动控制及伺服驱动 18,000.00 18,000.00 2,980.26 16.56% 研发与运营中心项目 2、收购研控自动化股权 6,750.00 6,750.00 6,066.47 89.87% 3、拓邦意园(运营中心) 20,000.00 20,000.00 14,286.17 71.43% 2017/10/01 建设项目 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3,902.64 13,902.64 13,902.64 100.00%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拓邦意园(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定 调整后计划项目达到预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拓邦意园(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2017年10月1日 2018年3月31日 2、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拓邦意园(运营中心)建设项目”所在地为重庆,其主体建设工程已完成,受验收进度和装修方案设计调整的影响,装修完成时间存在延迟,因此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决定将“拓邦意园(运营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17年10月1日延后至 2018年3月31日。 3、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有利于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和后续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有利于公司整体规划及健康稳定发展。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 长城证券经核查认为:拓邦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延期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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