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2017-040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8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209,234,402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6.195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宁向东先生因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类型 (%) (%) A股 1,180,731,623 97.6429 25,669,579 2.1227 2,833,200 0.2344 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67,762,911 69.9773 26,810,379 27.6865 2,262,200 2.3362 3、议案名称:《关于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为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500万美元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类型 (%) (%) (%) A股 1,179,761,023 97.5626 27,289,279 2.2567 2,184,100 0.1807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4.01 赵勇 1,178,584,369 97.4653 是 4.02 李进 1,187,066,739 98.1668 是 4.03 李伟 1,184,157,788 97.9262 是 4.04 杨军 1,182,077,345 97.7541 是 4.05 邬江 1,182,781,154 97.8123 是 5、《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5.01 周静 1,180,737,841 97.6434 是 5.02 李东红 1,181,419,471 97.6997 是 5.03 马力 1,184,203,486 97.9300 是 6、《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是否当选 比例(%) 6.01 余万春 1,180,977,954 97.6632 是 6.02 范波 1,181,035,490 97.6680 是 6.03 王文生 1,184,086,587 97.9203 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预计2017 2 年度日常关联 67,762,911 69.9773 26,810,379 27.6865 2,262,200 2.3362 交易的议案 4.01 赵勇 107,720,642 77.8493 4.02 李进 116,203,012 83.9795 4.03 李伟 113,294,061 81.8772 4.04 杨军 111,213,618 80.3736 4.05 邬江 111,917,427 80.8823 5.01 周静 109,874,114 79.4056 5.02 李东红 110,555,744 79.8982 5.03 马力 113,339,759 81.9102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 四川虹扬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律师:冷栋梁、王培鑫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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