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临2016-06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9月12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00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现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最新进展及中国证监会审核相关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反馈意见》进行了细化、补充和修订,现将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募投各项目资本性支出与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重新进行了对比列示、分析与总结。
二、补充披露了报告期内日本湘南收到日本本田订单数量发生变化的原因以及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行人动力电池实际在手订单的情况。
三、根据wind资讯等资料修订了2015年国内涉及金属贸易相关业务的上市公司其金属贸易相关业务的平均毛利率情况。
四、披露了科力远混合动力收到佛山市禅城区绿岛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依照《中国混合动力及传动系统总成技术平台项目迁址佛山(禅城)合作协议书》支付1.25亿元搬迁补助的相关情况。
五、根据发行人与吉利、华普最新补充约定,将华普以债转股方式对科力远混合动力增资的安排修订为华普以现金方式对科力远混合动力增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照要求将上述《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相关材料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0月17日
- 最新评论
- 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