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陈莉女士为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财务经理(负责人)陈莉女士升任公司财务总监,仍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陈莉女士的资料,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之规定,基于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陈莉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 韦 岗(签名) 毕向东(签名) 谭 跃(签名)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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