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7―02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以下是会议召开及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周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2017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6月25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其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21人,代表股份101,044,283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205,243,738股的49.23%。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93,217,7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42%;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数 为7,826,5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1%。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8,217,244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00,865,7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3%;反对票为178,5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7%;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8,038,6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68%;反对票为178,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732%;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2、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101,043,3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1%;反对票为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 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8,216,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反对票为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1%;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鸿园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枞、周伟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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