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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6-08 08:05:00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7-022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部分通过银行融资的方式筹措,2017年6

月30日以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池”)

和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蓝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由

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工业”)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自2017年7月1日起,德赛工业将不再为惠州电池和惠州蓝微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公司拟为惠州电池和惠州蓝微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拟提供的担保金额总计为45.50亿元, 具体如下表:

    被担保企业名称       持股     资产负债率       担保金额      担保方式

                           比例  (2016年12月31日)    (万元)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     75%      84.11%         255,000    连带责任保证

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     75%      60.34%         2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合计:                           455,000

    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电池和惠州蓝微在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时,公司在上述金额范围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的具体授信额度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担保金额不等于公司实际承担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电池和惠州蓝微持股25%的股东新疆上阳股权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对上述担保按持股比例(25%)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按照《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2日

    2、注册地点:惠州市

    3、法定代表人:曾剑云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5、经营范围:无汞碱锰电池、锂离子电池和圆柱型锌空气电池及配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                              持股比例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

     新疆上阳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5%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惠州电池资产总额367,460.43万元,负债总额

309,077.72万元,净资产58,382.71万元,营业收入735,143.73万元,利润总

额34,932.49万元,净利润25,861.40万元。

    二)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2日

    2、注册地点:惠州市

    3、法定代表人:丁春平

    4、注册资本:人民币8327万元

    5、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池及电源管理系统、短距离无线通讯产品(蓝牙)、充电器、电源及电池配件的开发、生产、测试、技术服务及销售,进料加工业务,货物进出口业务。

    6、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                              持股比例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

     新疆上阳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5%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惠州蓝微资产总额183,408.47万元,负债总额

110,676.60万元,净资产72,731.87万元,营业收入290,971.10亿元,利润总

额13,531.37万元,净利润11,572.19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被担保企业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经营稳健、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30,200.0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13%。本次担

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485,200.00万

元(含本次),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19.86%。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0,391.18万元,占公司

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9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

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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