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7-06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公司”)截至2017年06月30日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132万股 A股股票。2016年7月1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询价、簿记和配售工作完 成,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7.40元/股,公司实际非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2,142,855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4,472,999,87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3,929,850.89元后,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69,070,026.11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02,403,301.02元及对应的增值税人民币6,144,198.06元后,将募集资金人民 币14,364,452,377.92元存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的 募集资金人民币专户中(账号:41022900040063575)。除扣除上述承销保荐费 人民币102,403,301.02元,还需扣除律师费人民币1,100,000.00元、审计验资 费人民币 188,679.25 元及股份登记费人民币237,870.6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6年7月15日全部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安永华明(2016)验字第60592504_H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比亚迪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的实际管理和使用遵从《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 于2016年7月28日,公司及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 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7月29日,公司将人民币60亿元的募集资金由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拨付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户中(账号:44250100003400000989)。2016年8月1日,公司将人民 币50亿元的募集资金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 户拨付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坪山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4000028638000000276)。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一致,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17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户中的使用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7年 暂时补充流 利息收入扣 募集资金余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金额 06月30日已 动资金* 除手续费支 额 A 使用金额 C 出 E=A-B-C+D B D 深圳 中国建 市比 设银行 亚迪 股份有 4425010 锂电 限公司 0003400 600,000.00 321,759.90 268,054.30 249.23 10,435.03 池有 深圳市 000989 限公 分行 司 比亚 中国工 迪汽 商银行 4000028 车工 股份有 6380000 500,000.00 133,914.60 272,376.42 1,268.55 94,977.53 业有 限公司 00276 限公 深圳坪 司 山支行 比亚 中国农 迪股 业银行 4102290 份有 股份有 0040063 336,445.24 337,214.17 - 768.93 - 限公 限公司 575 司 深圳龙 岗支行 合计 1,436,445.24 792,888.67 540,430.72 2,286.71 105,412.56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3 三、截至2017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中的规定,截至2017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7月28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632,013.13万元。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并批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6) 专字第60592504_H04号《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和招商证券出具的《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核查意见》,公 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32,013.13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人民币632,013.13万元。 3、本报告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拟以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268,054.3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 从2016年8月15日起到2017年8月14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 公司拟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2,376.42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 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 超过12个月,即从2016年8月15日起到2017年8月14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和 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招商证券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专 项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7年8月14日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及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 公司已分别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68,054.30万元及 人民币272,376.42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 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8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公司在保 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拟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244.9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即从2017年8月15日起到2018年8月14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比亚迪汽 车工业有限公司拟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2,376.42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其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从2017年8月15日起到2018年8月14日。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人招商证券出具了《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 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 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436,445.2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8,141.4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2,888.67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 总额比例 项目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 可行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投资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额 投入金额(2) 与承诺投入金 进度(%)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 部分变 额的差额 (4)=(2)/(1)期 生重 更) (3)=(2)-(1) 大变 化 一、铁动力锂电 否 600,000.00 600,000.00 39,278.41 321,759.90 (278,240.10) 53.63 2018/3/3 4,232.39 不适用 否 子电池扩产项目 1 (备注1) 二、新能源汽车 否 500,000.00 500,000.00 28,863.06 133,914.60 (366,085.40) 26.78 2019/7/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研发项目 8 (备注2) 三、补充流动资 金及偿还银行借 否 400,000.00 336,445.24 - 337,214.17 768.93 100.2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款 合计 ― 1,500,000.00 1,436,445.24 68,141.47 792,888.67 (643,556.57) 55.2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详情请见备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3.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完成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分别继续用于“铁动力锂电子电池扩产项目”和“新能源汽车研 发项目”两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4. 备注1:“铁动力锂电子电池扩产项目”生产线按规划进度建设中,已有部分生产线试产满一年。由于受市场整体环境影响,铁动力锂电子电池价格有所下降。由此,虽产量已 达预期、但售价下降导致该项目在本报告期内的实现效益较低。 备注2:"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主要用于双模汽车、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客车、电动专用车等车型及相关基础平台的研发,现均处于研发中。由于该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类,建 设完成后不直接生成产品,而是进行产品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其产生的效益无法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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