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37:亿晶光电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常州亿晶的生产和发展需要,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关于执行证监发[2005]120号文有关问题的说明》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关于《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 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 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签署页,仅供出席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公司独立董事用于签署独立意见之用) 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张燕 徐进章 孙荣贵 签署日期:2017年8月18日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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