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6-024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并简称“工投集团”),持有维科精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785,4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工投集团计划在本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4月10日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930,000股,即不超过维科精华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且每三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3日收到公司股东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减持维科精华股票的告之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至本公告日,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维科精华1,100,000股,占维科精华总股本比例0.37%;宁波市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维科精华股份35,685,450股,占维科精华总股本比例12.16%。
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存量非限售股。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区间以及公告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无。
工投集团曾于2015年6月17日减持维科精华60万股,因未到公告标准,未对外公告披露,将与本次减持合并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情况
1、减持目的:工投集团经营资金的需求。
2、减持数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930,000股,即不超过维科精华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价格:不低于12元/股。
5、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4月10日前,且每三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工投集团本次拟减持计划此前未披露相关意向、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工投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工投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减持维科精华股票的告之函》。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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