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7-05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的补充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 11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要求及相关规定,现就上述公告中的独立董事意见进行补充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除上述补充公告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无其他内容变更。 对于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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