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644:乐山电力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44 公司简称:乐山电力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独立董事 毛杰 因公出差 独立董事唐国琼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乐山电力 600644 *ST乐电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迅 曾跃驰、龚慧 电话 08332445800 08332445800 办公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号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号 电子信箱 600644@vip.163.com 600644@vip.163.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814,994,723.26 2,539,720,325.54 1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1,282,170,218.70 1,221,430,592.63 4.97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48,042,179.42 100,736,864.31 -52.31 营业收入 998,927,781.91 917,514,111.37 8.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60,641,819.47 165,213,764.98 -63.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57,675,967.41 44,870,457.00 28.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4.84 15.12 减少10.28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1126 0.3069 -63.29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1126 0.3069 -63.29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1,66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 质 持股比 例(%) 持股 数量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数量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 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人 19.24 103,608,320 52,980,132 质押 49,350,700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 限公司 国有法 人 14.76 79,470,198 79,470,198 无 0 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 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国有法 人 14.76 79,470,198 79,470,198 无 0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国有法 人 9.92 53,411,089 0 无 0 解剑峰 境外自 然人 1.19 6,390,000 0 未知 徐开东 境内自 然人 0.60 3,208,697 0 未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策略优化股票型证券 未知 0.52 2,805,280 0 未知 投资基金 上海晓光测绘工程技术有 限公司 未知 0.34 1,856,600 0 未知 胡克梅 境内自 然人 0.33 1,780,100 0 未知 许春辉 境内自 然人 0.27 1,450,000 0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 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中,本公司国有股股东和国 有股股东、国有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和法人 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前十名流通股之 间,以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与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 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 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管理提升”为工作主线,稳中求进,奋发有为,为建设 “三优两型”优秀上市公司而不懈努力的工作总要求。 对内加大改革力度,制订管理提升工作方案, 夯实安全管理和支撑保障基础,狠抓重点工程攻坚,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持续深化队伍建设;对 外努力开展增供扩销,加大电气水资源整合和市场拓展力度,实现公司发展质量和效益双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 2.55 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 2.77 亿千瓦时减少 7.7%,完成售电 量 14.47 亿千瓦时 ,比去年同期 13.15 亿千瓦时增长 10.07%;完成售气量 7009 万立方米,比去 年同期 6340 万立方米增长 10.55%;完成售水量 1354.62 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 1333.17 万立方米 增长 1.58%;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9892.78 万元,比去年同期 91751.41 万元增长 8.87%,营业利润 7493.19 万元,比去年同期 15552.19 万元减少 51.8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064.18 万 元,比去年同期 16521.38 万元减少 63.29%。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与犍为县人民政府、洪雅县人民政府、夹江县人民政府、五通桥区人民 政府、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及峨眉山景区管委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8 月初,与乐山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本着“政府主导、企业运作、互惠互利、 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及贯彻落实乐山市人民政府“双水源、一张网、全覆盖”的供水发展战略,在 相应区域内开展电网规划建设、企业用电、用气、用水服务、新建工业园区电网规划建设、理顺 小水电直供区供电体制、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电力、天然气保障、公司总部落户高新区以及采用 PPP 等模式实施园区公共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等各方面开展合作。协议的签订是双方加强合作的意向 性、框架性约定,有关事项尚需双方共同落实,合作协议约定事项的后续实施也存在不确定性。 协议的签署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优化经营环境,更好地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提供电气水等保障,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乐电天威公司管理人向乐山中院提出申请,称乐电天威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 执行完毕,请求乐山中院裁定终结乐电天威公司破产程序。6 月初,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乐民破字第 1-7 号,乐山中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终结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程序。该裁 定从 5 月 31 日起生效。至此,乐电天威公司的破产程序已经完结。 2015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8 月 28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沫江煤电公司解散并向其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并向其提供委托贷款用于支付员工安置等费 用。目前,沫江煤电已完成了人员安置工作,相关资产处置和清算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君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 合体参与乐山市井研县马踏镇等 18 个集镇污水处理站项目的工程建设投标。 并于 6 月底收到中标 通知书。参与本项目,有利于公司进军污水处理行业,积累相关技术和经验,为公司开拓新的增 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眉山市洪雅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配合洪雅县对瓦屋山自然保护区内 30 家水电站关机停产整治的函》(洪经信函[2017]9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和眉山市洪雅县人民政府《瓦屋山自然保护区水电站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公司电网内所属瓦屋山 自然保护区内的 30 座并网小水电站(装机容量 51060 千瓦)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起关机停产整 治。并网小水电站的关机停产整治,将导致公司外购电成本增加。 2017 年 8 月初,公司收到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关闭峨眉 山风景名胜区内小楔头、龙门洞水电站的函》,要求关停公司所属的小楔头电站、龙门洞电站, 两 座电站关停后,将相应增加公司的外购电成本及形成资产减值损失。同时,公司收到峨边彝族自 治县经济信息化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停止环境敏感内小水电上网的函》(峨经促发[2017]46 号)和 《关于停止违法小水电上网的函》(峨经促发[2017]47 号),对公司网内结算的因环境违法违规和 土地违法违规的部分水力发电站进行停产整顿,并要求公司及时对涉及的以上水力发电站开展解 网工作。上述电站的停产整顿将相应增加公司外购电成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8 月 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临时公告。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廖政权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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