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795:国电电力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7-57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493 债券简称:14国电0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并于2017年9月21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3人,谢长军监事、吴强监事因事请假,委托张紫娟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同意《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修改第六条 原为:《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修改为:《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2.修改第十三条第四款 原为:(四)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修改为:(四)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 3.修改第十九条 原为: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 修改为: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 4.修改第二十三条 原为:监事会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修改为: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监事会议事规则各章节、序号顺序调整。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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