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52:凯盛科技独立董事意见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6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认为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束安俊 程昔武 张中新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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