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能源独立董事对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对公司在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捐赠100万元实施对口精准扶贫的提案报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对口精准扶贫的金口河区实施捐赠扶贫项目资金100万元的事项,是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贯彻落实,也有利于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召集、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程序以及会议的审议、表决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名: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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