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中国网  >  财经  >  沪深港美  >  光伏产业  >  保变电气
保变电气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2017-05-23 10:00:00
证券代码:600550     证券简称:保变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7-069

债券代码:122083     债券简称:11天威债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

5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62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内容如下: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

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结合行业情况,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经营情况

     1、公司第一至第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8.62 亿元、10.09亿

元、5.86亿元和16.1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857万元、397万元-8456万元和7748万元,

各季度营业规模和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请公司结合业务特点、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构成、资产减值等因素,说明各季度收入和利润的波动原因。

     2、公司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68亿元,同比增长1.02%,

营业成本31.06亿元,同比降低5.89%,毛利率较上年提高5.59个百

分点。请公司结合收入确认政策、成本具体构成项目的变动等,分析说明毛利率提高的原因。

     3、根据年报披露,公司主要产品为变压器及配件,整体来看,市场竞争激烈,但近三年来,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23%、103%、114%。请公司结合销售回款、信用政策、主要客户等情况,通过与同行业对比分析,说明公司销售商品现金流入持续高于当年营业收入的原因。

     二、关于财务情况

     4、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32亿元,较期初账面余额23亿元大

幅增加40%,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幅度不匹配。请公司结合本期收

入确认情况、信用政策变化情况等,对应收账款与主营业务增长偏离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5、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中,其他货币资金余额 16.88 亿,较

期初余额大幅增长,请补充披露其他货币资金的构成项目及其用途。

     6、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990万元,其中,对在产品、库

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9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2.07亿

元,计提比例为16%。请公司进一步说明以下问题:(1)结合产品成

本、售价等因素,说明跌价准备计提比例较高的原因,以及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2)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增加额和本期减少额中,“其他”的具体构成项目。

     7、公司期末预收账款余额 15.76 亿元,与年初相比,增长近 3

倍。请公司结合相关合同签订情况、供货和付款约定情况、收入确认条件等,说明公司本年预付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

     8、公司本期对保定天威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计提减值准备2745

万元。请公司进一步说明天威英利经营现状、减值原因、历年计提减值的情况、依据及充分性。

     三、关于财务风险

     9、公司负债水平常年较高,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为93.43%,流

动比率为0.78,速动比率为0.6。请公司进一步说明以下问题:(1)

年报显示,公司期末短期借款大幅增加80%,请公司结合现金流入流

出情况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说明大额借款的原因;(2)请公司结合上述财务指标,充分说明是否存在相关财务风险及其判断依据。

     四、关于项目进展

     10、公司重要在建项目中,技改技措项目、特高压项目投资、制造能力提升项目、高压互感项目本年度工程进度与以前年度相比,无进展,且进度均接近100%,特高压变压器制造能力提升项目进展缓慢。请公司明确以下问题:(1)项目进展缓慢原因;(2)相关项目是否已具备转入固定资产的条件。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

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7年5月31日之前,

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2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相关阅读:
发布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