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柯玛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向青岛高创澳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增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向 青岛高创澳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进行增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向青岛高创澳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资料,并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对本次增资事项的详细介绍,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青岛高创澳海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增资事宜,有利于提高标的企业运营能力及争取有关优惠政策,符合全体合伙人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 吴尚杰 王爱华 王炬香 2017年8月16日
相关阅读:
验证码:
- 最新评论
- 我的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