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书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有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书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于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全部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二、对于《关于对北玻有限同比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同意董事会关于对北玻有限同比增资的议案。 三、对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同意提名李新华、彭建新、薛忠民、唐志尧、刘颖、宋伯庐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乐超军先生、潘建平先生、李文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9名董事),任期三年。 (2)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独立董事: 贾小梁 陆风雷 乐超军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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