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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电子: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17-10-17 08:15:00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17-053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次计划减持董事及高管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减持股东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白晓�F持有公司股份2,708,306股,董事兼副总经理张家书持有公司股份 16,405,435股,副总经理兼董秘吴刚持有公司股份 2,155,600股,财务总监徐敏持有公司股份2,236,070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述股东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 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3,861,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4%。      2017年10月16日,公司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减持主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来源

白晓�F    董事、副总经理 2,708,306       0.24          通过并购重组所获股份、股权

                                                           激励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累计取得

张家书    董事、副总经理 16,405,435      1.44          通过持有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股份、股权激励股份以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累计取得

吴刚       副总经理、董秘 2,155,600       0.19          通过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以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累计取

                                                           得

徐敏       财务总监       2,236,070       0.20          通过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股

                                                           权激励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累计取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数量:

      董事兼副总经理白晓�F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13,000股,董事兼副总经理张

 家书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448,000股,副总经理兼董秘吴刚计划减持数量不超

过538,900股,财务总监徐敏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62,000股。上述四人合计计

 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861,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4%。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任意连续三个月内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上述股东相关承诺如下:

       1、关于首发股份限售承诺:徐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2010年

 12月7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并购重组股份限售承诺:

       白晓�F承诺自重大资产重组股份上市之日(2014年9月22日)起12个月

 内不转让;满12个月后,按照当年业绩承诺占三年业绩承诺总和的比例每年分

 别按29%、32%、39%进行解禁。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承诺:张家书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银河电子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银河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6年10月13日)起满三十六个月。

     吴刚、白晓�F承诺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即按照相

关规定、约定之锁定期),本人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在资管计划产品的认购份额,亦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通过本产品认购的银河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份额。

     4、关于减持的承诺: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16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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