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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宙邦: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的公告
2017-08-08 08:00:00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17-039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一)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斯福”)为项目实施主体,在福建省明溪县经济开发区D区投资建设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为人民币20,000万元。

    (二)本次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已经2017年8月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项目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经济开发区D区

    (三)项目实施主体: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内容:年产高端氟精细化学品622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10,000

吨

    (五)项目建设周期:2年

    (六)项目投资预算:20,000万元

    (七)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项目实施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实施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全资子公司海斯福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是基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和含氟精细化工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做出的投资决策,通过投资建设本项目,可以提高公司在高端氟精细化学品的整体产能,有利于公司把握高端氟精细化学品市场的需求先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相关领域的市场地位。

    (二)项目风险提示

    1、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

    本项目含氟精细化学品下游客户含氟聚合物行业、含氟农药行业需求的波动,将会影响上游含氟精细化学品的需求。同时,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的实施效果若不达预期将会对锂离子电池化学品市场需求形成不利影响。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产高端氟精细化学品622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10,000吨,充分消化新增产品产能有一定的政策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有着多年的电子化学品与功能材料的经营经验,在含氟化学品和锂离子电池化学品领域有着很高的知名度和品牌效应,公司可以充分利用现有品牌优势,依托电子化学品的营销渠道,拓展优质客户资源,加速产品的销售速度,从而提高公司盈利能力,降低经营风险。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高端含氟精细化学品主要原材料六氟丙烯和锂离子电池化学品的主要原材料六氟磷酸锂在产品成本中所占比重较高,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将会对项目产品成本和销售定价产生一定影响,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会对本项目的成本构成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项目产品毛利水平,从而导致项目盈利达不到预期水平。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方面积累了有效的应对措施:第一,与上游国内外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能够实现相对较低的采购成本并保证稳定供货;第二,加快技术创新与工艺优化,提高生产效率;第三,对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进行动态跟踪,根据价格变化及时调整原材料储备。

    3、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风险

    本项目中的高端含氟精细化学品系列产品属于原有项目基础上的新建项目,与原有生产线产品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尤其是投产初期可能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在多年的募投项目建设中积累了较为完整的项目管理经验与项目管理人才。海斯福现有的氟化学品生产基地运营稳健,公司先后主导建设了惠州宙邦新型电子化学品一期项目、二期项目,南通化工园区新型电子化学品项目,目前上述项目建设均按计划完成且运营稳定。多年来的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人才,能够为本项目的建设和营运管理提供充分的保障。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8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实施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以全资子公司海斯福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有资金投资20,000万元建设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与会董事一致认为此事项是符合公司以电子化学品和功能材料为核心的相关多元化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事项。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由全资子公司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是结合市场需求与公司发展需要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审议与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高端氟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项目实施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八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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