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烯碳: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17 年 08 月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8,104,775.15 55,856,091.8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56,678,785.5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340,628,311.05 13,180,148.41 预付款项 811,423,569.85 490,509,822.4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607,063,815.71 888,790,991.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408,178,262.42 1,403,480,820.72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651,722.69 9,434,121.41 流动资产合计 3,199,050,456.87 3,317,930,782.1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88,247,933.05 290,055,800.0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22,717,763.11 4,876,950.33 在建工程 467,154.35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36,925.65 82,194.3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599,751.31 385,607.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753,415.63 18,564,299.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6,712.08 1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3,429,655.18 323,964,851.76 资产总计 3,532,480,112.05 3,641,895,633.9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62,651,615.85 976,685,514.1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52,321,487.48 151,644,408.01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 预收款项 134,323,329.27 69,191,914.2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968,688.50 2,593,122.27 应交税费 177,209,409.36 185,248,155.14 应付利息 91,528,932.58 50,449,460.27 应付股利 407,991.53 407,991.53 其他应付款 645,822,740.45 765,350,872.6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166,234,195.02 2,201,571,438.2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140,000.00 预计负债 95,482,521.28 80,937,225.31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503.93 9,068,992.1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5,660,025.21 90,006,217.48 负债合计 2,261,894,220.23 2,291,577,655.7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54,832,011.00 1,154,832,01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 永续债 资本公积 296,553,256.21 296,553,256.2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70,528,800.00 70,528,800.0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16,131,245.94 116,131,245.9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78,976,264.05 -508,367,283.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59,069,049.10 1,129,678,029.33 少数股东权益 211,516,842.72 220,639,948.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70,585,891.82 1,350,317,978.1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532,480,112.05 3,641,895,633.90 法定代表人:熊茂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征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8,207.97 8,237,571.7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0.00 960,000.00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557,522,106.68 1,813,045,171.68 存货 179,384.50 179,384.5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9,139,505.93 9,139,505.93 流动资产合计 1,567,139,205.08 1,831,561,633.88 非流动资产: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083,194,795.26 983,194,795.2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68,807.40 499,367.7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977,483.88 11,329,776.3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94,641,086.54 995,023,939.35 资产总计 2,661,780,291.62 2,826,585,573.2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72,266,197.02 803,685,514.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310,000.00 31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 123,808.44 264,559.21 应交税费 134,197,111.67 139,299,807.79 应付利息 91,211,287.08 50,215,989.44 应付股利 407,991.53 407,991.53 其他应付款 441,911,001.63 567,376,112.1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440,427,397.37 1,561,559,974.2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95,482,521.28 80,247,225.31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503.93 2,685,201.6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5,520,025.21 82,932,426.93 负债合计 1,535,947,422.58 1,644,492,401.1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154,832,011.00 1,154,832,01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3,317,940.76 33,317,940.7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16,131,245.94 116,131,245.94 未分配利润 -178,448,328.66 -122,188,025.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25,832,869.04 1,182,093,172.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61,780,291.62 2,826,585,573.23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524,071,002.54 240,506,096.34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 其中:营业收入 524,071,002.54 240,506,096.3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636,620,921.87 310,185,122.77 其中:营业成本 524,107,206.56 239,640,889.6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1,344,718.99 338,455.95 销售费用 2,251,447.48 685,195.07 管理费用 25,187,334.12 17,443,122.25 财务费用 82,973,748.92 47,327,678.57 资产减值损失 756,465.80 4,749,781.2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46,951.3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35,328,547.47 14,286,405.2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1,807,866.96 14,286,405.23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7,221,371.86 -55,439,572.59 加:营业外收入 870,432.36 1,017,503.3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44,405.30 减:营业外支出 12,601,751.52 1,235,271.5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9,00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8,952,691.02 -55,657,340.81 减:所得税费用 -9,220,604.69 -1,172,621.1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9,732,086.33 -54,484,719.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608,980.23 -54,484,719.68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 少数股东损益 -9,123,106.1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42,400,000.0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42,400,00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42,400,000.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42,400,000.00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79,732,086.33 -12,084,719.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70,608,980.23 -12,084,719.6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123,106.1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6 -0.05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6 -0.05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熊茂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征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鹏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0.00 0.00 减:营业成本 0.00 0.00 税金及附加 107.9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7,460,885.78 6,420,159.31 财务费用 40,336,439.42 34,963,508.33 资产减值损失 -1,409,169.89 297,940.1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6,388,263.21 -41,681,607.82 加:营业外收入 39,000.00 0.0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9,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12,206,445.02 1,706.9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9,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58,555,708.23 -41,683,314.73 减:所得税费用 -2,295,405.22 -74,485.0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6,260,303.01 -41,608,829.6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1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6,260,303.01 -41,608,829.6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2,240,343.91 280,166,800.5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 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 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625,697.06 1,014,501.7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44,287,425.95 652,852,451.18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97,153,466.92 934,033,753.4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40,812,662.71 417,438,337.1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 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10,311,164.91 5,714,432.9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475,628.05 8,288,989.4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62,683,797.64 1,093,483,301.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25,283,253.31 1,524,925,061.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8,129,786.39 -590,891,307.7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56,283,733.14 77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7,136,414.86 4,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3,431,148.00 1,159,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3,435,275.38 780,844.51 投资支付的现金 385,01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435,275.38 770,790,844.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9,995,872.62 388,209,155.4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7,385,418.83 491,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385,418.83 49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1,231,734.00 312,04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21,904,895.48 31,395,206.2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00.00 9,536,8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4,136,629.48 352,977,006.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751,210.65 138,022,993.7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885,124.42 -64,659,158.5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908,100.21 83,168,538.7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022,975.79 18,509,380.18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20,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3,926,434.99 500,688,869.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5,846,434.99 500,688,869.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94,119.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金 1,378,166.53 634,327.13 支付的各项税费 5,001,147.88 12,799.6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0,541,560.54 721,942,178.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6,920,874.95 723,583,425.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925,560.04 -222,894,555.9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1,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000.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0,011,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000,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86,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6,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1,231,734.00 302,04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的现金 14,559,226.91 18,738,171.7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00.00 1,086,8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6,790,960.91 321,869,971.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790,960.91 164,130,028.2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865,400.87 -58,764,527.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082,556.02 59,230,586.4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7,155.15 466,058.76 7、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5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股本 计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优先 利润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54, 832,01 1.00 296,553 ,256.21 70,528, 800.00 116,131 ,245.94 -508,36 7,283.8 2 220,639 ,948.82 1,350,3 17,978. 15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54, 832,01 1.00 296,553 ,256.21 70,528, 800.00 116,131 ,245.94 -508,36 7,283.8 2 220,639 ,948.82 1,350,3 17,978. 15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70,608, 980.23 -9,123,1 06.10 -79,732, 086.33 (一)综合收益总 额 -70,608, 980.23 -9,123,1 06.10 -79,732, 086.33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 .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6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54, 832,01 1.00 296,553 ,256.21 70,528, 800.00 116,131 ,245.94 -578,97 6,264.0 5 211,516 ,842.72 1,270,5 85,891. 82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股本 计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优先 利润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54, 832,01 1.00 63,614, 764.95 28,128, 800.00 116,131 ,245.94 52,734, 020.86 1,415,4 40,842. 75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86,841, 982.11 -86,841, 982.11 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54, 832,01 1.00 63,614, 764.95 28,128, 800.00 116,131 ,245.94 -34,107, 961.25 1,328,5 98,860. 64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7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232,938 ,491.26 42,400, 000.00 -474,25 9,322.5 7 220,639 ,948.82 21,719, 117.51 (一)综合收益总 额 42,400, 000.00 -474,25 9,322.5 7 -699,97 8.66 -432,55 9,301.2 3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232,189 ,672.52 221,339 ,927.48 453,529 ,600.00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640,000 .00 640,000 .00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 .其他 232,189 ,672.52 220,699 ,927.48 452,889 ,600.00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748,818 .74 748,818 .74 1.本期提取 748,818 .74 748,818 .74 2.本期使用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8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54, 832,01 1.00 296,553 ,256.21 70,528, 800.00 116,131 ,245.94 -508,36 7,283.8 2 220,639 ,948.82 1,350,3 17,978. 15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54,83 2,011.00 33,317,94 0.76 116,131,2 45.94 -122,18 8,025.6 5 1,182,093 ,172.05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54,83 2,011.00 33,317,94 0.76 116,131,2 45.94 -122,18 8,025.6 5 1,182,093 ,172.05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56,260, 303.01 -56,260,3 03.01 (一)综合收益总 额 -56,260, 303.01 -56,260,3 03.01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 .其他 (三)利润分配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9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54,83 2,011.00 33,317,94 0.76 116,131,2 45.94 -178,44 8,328.6 6 1,125,832 ,869.04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 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 利润 所有者权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 1,154,83 2,011.00 33,317,94 0.76 116,131,2 45.94 -149,84 1,515.8 0 1,154,439 ,681.90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82,800, 089.82 -82,800,0 89.82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154,83 2,011.00 33,317,94 0.76 116,131,2 45.94 -232,64 1,605.6 2 1,071,639 ,592.08 三、本期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110,453 110,453,5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0 号填列) ,579.97 79.97 (一)综合收益总 额 110,453 ,579.97 110,453,5 79.97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 .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54,83 2,011.00 33,317,94 0.76 116,131,2 45.94 -122,18 8,025.6 5 1,182,093 ,172.05 三、公司基本情况 ( 1)公司基本情况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1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烯碳新材”)原名为沈阳物资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系经沈阳市大中型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合办公室以沈股办发[1988]3号文件批准,在沈阳市物资回 收总公司的基础上改制组建的股份制企业,并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审字[1993]3号文件批准,公司股票于 1993年5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流通,股票代码: 000511。 1998年6月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26号文件的规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沈政[1998]43号文 件和沈阳证监局沈证监发[1998]29号文件批准,沈阳银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沈阳银基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基集团”)与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双方于1998年8月1日签署了资产置 换协议书。按协议规定:以1998年8月1日为基准日,银基集团以其拥有的沈阳皇城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沈 阳银基置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沈阳市海外旅游总公司三家子公司经评估后的全部净资产,与沈阳物资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经评估后的全部净资产进行100%的资产置换,并变更了主营业务。 2013年4月13日,海城 市镁和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海城市镁和贸易有限公司以其经评估后的海城市镁兴贸 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镁兴”) 100%股权及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城三岩”) 40%股权, 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城三岩镁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经评估后的银基发展(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6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 2013年8月15日,鑫宇密封材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资产置换协议。鑫宇密封 材料有限公司以其经评估后的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 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51%股权,与本公司经评估后的银基发展(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4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 2014年1月10日,本公司变更了主营业务,并将名称由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为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600-15甲观澜庭营 销中心三楼。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4,832,011.00元。 ( 2)经营范围 石墨类产品,石墨烯及纳米烯,碳素类产品,耐火材料,活性碳类产品,烯碳新材料,稀土碳基复合 材料,矿产品,金属和非金属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烯碳新材料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城市基础 设施投资(旅游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房地产开发,装修装饰,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限分公司持证经营)。 ( 3)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8月30日批准报出。 ( 1)本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公司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类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皇城酒店公寓 分公司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7,000.00万元 70.00% 70.00% 沈阳银基东方威尼斯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300.00万元 70.00% 70.00%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0万元 100.00% 100.00%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0万元 100.00% 100.00% 碳基(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000.00万元 100.00% 100.00%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0万元 100.00% 100.00% 北京烯碳石墨烯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8,000.00万元 100.00% 100.00% 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0万元 100.00% 100.00% 海城市镁兴贸易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48,100.00万元 100.00% 100.00%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000.00万元 51.00% 51.00%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5,000.00万元 100.00% 100.00%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2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0万元 100.00% 100.00% 烯碳石墨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00万元 100.00% 100.00% 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00.00万元 100.00% 100.00%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10,000.00万元 90.00% 90.00% ( 2)变动说明: 1)新设子公司:无。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无。 3)合并范围减少:无。 4)其他受让与转让:无。 5)增资:无。 6)名称变更:无。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2014年度、 2015年度连续两年亏损, 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为负数: -474,259,322.57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烯碳新材短期借款余额976,685,514.10元;应交税费余额 185,248,155.14元;因诉讼、税收滞纳金等原因形成的预计负债80,937,225.31元,随着2017年借款到期、税 费缴纳以及预计负债的支付将减少公司可供支配的现金。同时,烯碳新材涉及或有事项尚未解决。综上所 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对影响持续经营能力提出改善措施如下: ( 1)主营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银基能源有限公司,截止目前,生产设备已基本到位并安装调 试完毕,相关技术、管理人员配备完善,供应链建设完成并持续优化,预计近期可以正式投产。项目建设 期间,公司主动的开发了部分客户,对接了部分项目,为公司产品正式投产及量产提供了支撑。公司控股 子公司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存量房产销售。公司 将梳理现有资产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利益的积极有效的措施,提高公司的主营业务能 力。公司2017年7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 案》,公司拟通过设立子公司,主要经营矿产品、金属材料、贵金属、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 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木材、机动车、机械电器设备等,充分利用天津滨海新区的优惠政策,扩充 贸易品种,有效整合公司的市场资源,培养新的业绩增长点。 ( 2)妥善处理应收账款:公司已与鑫宇密封材料有限公司、韩玉凤、陈瑞、陈庚签署了《股权回购 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首期股权回购款22,480.60万元。 2017年7月25日,公司已向鑫宇密封材料 有限公司发出《催款函》,要求其尽快向我公司支付将该笔款项,否则我公司将根据《股权回购协议》约 定履行相关权利。 ( 3)努力改善公司财务情况,缓解资金压力:加强成本费用控制,积极与借款单位协商降低融资成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3 本;改善管理机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降低管理费用。 ( 4)积极通过法律等有效途径,对因担保及诉讼支付的代偿款及时行使追偿权,及时弥补因担保及 诉讼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随着公司采取的后续改善措施的实施,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将得到显著改善,自 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 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编制的2017年中期合并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 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期间。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各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 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 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4 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 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 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 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 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被本公司控制的 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 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 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时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 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 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 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 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 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其享 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 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5 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 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 1)外币业务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 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 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 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 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 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 (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外币财务 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 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 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的 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 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确认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6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 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 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 值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 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 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 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3)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 4)金融资产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 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 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 5)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 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 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当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 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一 经确认,不再转回。 当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 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 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对于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判断其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成本的计 算方法、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 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 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50%。 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 连续12个月出现下跌。 成本的计算方法 取得时按支付对价(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 作为投资成本。 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 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 定其公允价值。 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 连续下跌或在下跌趋势持续期间反弹上扬幅度低于20%,反弹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7 持续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均作为持续下跌期间。 11、应收款项 (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单项金额重大但不用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款项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0.50% 0.50% 1-2 年 1.00% 1.00% 2-3 年 5.00% 5.00% 3-4 年 10.00% 10.00% 4-5 年 50.00% 5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适用 √ 不适用 (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因特殊情况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 项,需要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 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12、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8 ( 1)存货的分类及初始计量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 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 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开发产品之外的其他存货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 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开发用土地的核算:购买时的支出计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核算。公 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一般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时确认为公司资产, 记入开发成本。对于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而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当日列入 应付账款,对于合同约定未到支付期但未来需要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则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为承诺事项披露; 公共设施配套费的核算:发生时的支出计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核算; 开发成本按实际成本入账,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但尚未决算的,按预计成本计入开发产品成本; 开发产品按实际成本入账,结转时按销售面积和单位成本结转开发产品; 出租开发产品:比照同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摊销;期末对于以出售为目的但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的 账面价值,在“存货”项目中列示。 (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 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商品、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 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 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计算基础,若持有存货的数 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算基础;没有销售合同约定的 存货(不包括用于出售的材料),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即市场销售价格)作为计算基础;用于 出售的材料等通常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算基础。 (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13、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 出决议;二是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14、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 投资。 (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9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 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 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 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 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 投资方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 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 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 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 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 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 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15、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成本法计量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 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 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 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16、固定资产 (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 2)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40 5 2.38-3.17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5 5 6.33-19.00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 9.5-19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19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 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 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17、在建工程 本公司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按立项项目分类核算。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 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 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 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18、借款费用 (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 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 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 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 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 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 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 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 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1 19、生物资产 20、油气资产 21、无形资产 (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 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 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 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 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 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 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 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 3)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条件 的转入无形资产核算。 (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22、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 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 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 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 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 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 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2 23、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 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 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4、职工薪酬 (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 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 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 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 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 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 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25、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同时其金 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 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 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3 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6、股份支付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 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不 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 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在各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并以此为依据确认各期应分摊的费用。对于跨越多个会计期间的期权费用,一般可以按 照该期权在某会计期间内等待期长度占整个等待期长度的比例进行分摊。 2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 1)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划分 本公司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例如长期限含权中期票据)、认股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按照以下 原则换分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①通过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或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结算的情况。如果企业不能无条件地避免 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 ②通过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情况。如果发行的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作为现金 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为了使该工具持有人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 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则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 ③对于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应当区分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 对于非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未来没有义务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则该非衍生工具是权 益工具;否则,该非衍生工具是金融负债。对于衍生工具,如果发行方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 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则该衍生工具是权益工具;如果发行方以固定数量自身 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 产,或在转换价格不固定的情况下以可变数量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可变金额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则该衍生 工具应当确认为金融负债或金融资产。 ( 2)优先股、永续债的会计处理 发行方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在“应付债券”科目核算,在该工具存续期间,计提利息并对账面的 利息调整进行调整等的会计处理,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有关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后续计量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发行方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在“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核算,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 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28、收入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 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4 商品房销售在同时满足收到30%房款、完成网签备案并开具入住通知单时确认收入。 (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 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 (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 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 4)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据和方法 ①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 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 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②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与合同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 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③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④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 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29、政府补助 (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 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用于 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 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将该政 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①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 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②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5 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 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 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 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 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 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1、租赁 (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 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付 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列示。 3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6 3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额 5%(注: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 2016 年 5 月“营改增”之后按照简易办法适用 增值税 5%税率。)、 6%、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20% 营业税 营业额 5%(注:为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营改 增”之前销售商品房及提供房屋租赁适 用税率。) 房产税 自用房产按房产原值的 70%,出租房产 按出租收入 自用房产 1.2%,出租房产 12% 土地增值税 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 超率累进税率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北京烯碳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 2、税收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 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税率。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 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财税〔 2015〕 99号文件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 微利企业自行申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本公司子公司北京烯碳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符合上述政策。 3、其他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自2016 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7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94,344.65 142,523.89 银行存款 18,004,809.58 55,707,947.02 其他货币资金 5,620.92 5,620.92 合计 18,104,775.15 55,856,091.83 其他说明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中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为81,799.36元(银行存款)。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456,678,785.50 其他 456,678,785.50 合计 456,678,785.50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8 (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4)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其他说明 5、应收账款 (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346,462, 643.19 100.00% 5,834,33 2.14 2.00% 340,628,3 11.05 16,881, 007.64 100.00% 3,700,859 .23 21.92% 13,180,148. 41 合计 346,462, 643.19 100.00% 5,834,33 2.14 2.00% 340,628,3 11.05 16,881, 007.64 100.00% 3,700,859 .23 21.92% 13,180,148. 4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335,574,197.50 1,677,870.98 0.50% 1 至 2 年 2,726,294.15 27,262.94 1.00% 2 至 3 年 3,211,024.55 160,551.23 5.00% 3 至 4 年 500,270.00 50,027.00 10.00% 4 至 5 年 1,064,474.00 532,237.00 50.00%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39 5 年以上 3,386,382.99 3,386,382.99 100.00% 合计 346,462,643.19 5,834,332.14 1.68%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064,161.56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930,688.65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宁波杭州湾新区吉玛投资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贸易款 181,549,538.00 1年以内 52.40% 907,747.69 上海锦臻盛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 贸易款 99,852,250.00 1年以内 28.82% 499,261.25 上海格益实业有限公司 贸易款 50,107,778.50 1年以内 14.46% 250,538.89 个人购房款 房款 2,960,000.00 5年以上 0.85% 2,960,000.00 个人购房款 房款 2,770,900.00 1-2年470,900.00元 2-3年2,300,000.00元 0.80% 117,354.50 合计 337,240,466.50 97.34% 4,734,902.33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0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6、预付款项 (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805,493,999.85 99.27% 489,585,714.48 99.81% 1 至 2 年 5,815,462.00 0.72% 810,000.00 0.17% 2 至 3 年 104,700.00 0.01% 104,700.00 0.02% 3 年以上 9,408.00 0.00% 9,408.00 0.00% 合计 811,423,569.85 -- 490,509,822.48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账款为本公司向供应商预付的货款累计形成的余额。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冀中中冀黄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400,000,000.00 49.30% 宁波杭州湾新区吉玛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8,215,972.92 18.27% 深圳华控赛格科技有限公司 119,969,404.85 14.79% 北京时代天拓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81,250,000.00 10.01% 盘锦天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7,400,000.00 2.14% 合计 766,835,377.77 94.50% 其他说明: 7、应收利息 (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 元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1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逾期时间 逾期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依据 其他说明: 8、应收股利 ( 1)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 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账龄 未收回的原因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 依据 其他说明: 9、其他应收款 (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30,347, 995.58 19.80% 43,293,4 95.59 32.21% 87,054,49 9.99 130,252 ,995.58 13.84% 43,198,49 5.59 33.17% 87,054,499. 99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523,328, 046.98 79.51% 5,540,02 5.50 1.06% 517,788,0 21.48 807,862 ,115.90 85.82% 7,012,032 .61 0.87% 800,850,08 3.29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4,527,46 9.18 0.69% 2,306,17 4.94 50.94% 2,221,294 .24 3,192,5 83.45 0.34% 2,306,174 .94 72.24% 886,408.51 合计 658,203, 100.00% 51,139,6 7.77% 607,063,8 941,307 100.00% 52,516,70 5.58% 888,790,99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2 511.74 96.03 15.71 ,694.93 3.14 1.79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 有限公司 125,668,698.58 38,614,198.59 30.73% 根据律师意见及代偿、 往来可收回情况综合判 断计提 辽宁天辰物流有限公司 3,634,297.00 3,634,297.00 100.00% 实际控制人已被司法控 制 周茜 1,045,000.00 1,045,000.00 100.00% 员工已离职,多次催收 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合计 130,347,995.58 43,293,495.59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508,960,056.22 2,544,800.29 0.50% 1 至 2 年 7,347,650.71 73,476.51 1.00% 2 至 3 年 1,440,742.05 72,037.10 5.00% 3 至 4 年 549,596.00 54,959.60 10.00% 4 至 5 年 4,470,500.00 2,235,250.00 50.00% 5 年以上 559,502.00 559,502.00 100.00% 合计 523,328,046.98 5,540,025.50 1.06%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13,425.18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1,890,432.29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3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105,183,526.12 362,086,393.43 代偿款 107,744,387.17 107,649,387.17 资金占用费 159,016.67 36,086,243.79 股权回购款 183,932,100.00 183,932,100.00 股权转让款 222,889,600.00 222,889,600.00 备用金 1,684,581.44 1,503,875.11 保证金、押金 8,097,362.00 3,224,411.00 其他 28,512,938.34 23,935,684.43 合计 658,203,511.74 941,307,694.93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首都京投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款 222,889,600.00 1-2 年 33.86% 1,114,448.00 鑫宇密封材料有限 公司 股权回购款 183,932,100.00 1-2 年 27.94% 919,660.50 连云港丽港稀土实 业有限公司 往来及代偿款 125,668,698.58 1 年以内 95,000.00 元; 1-2 年 52,649,387.17 元; 2-3 年 55,000,000.00 19.09% 38,614,198.59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4 元; 3-4 年 17,924,311.41 元 中建四局第六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 往来款 60,000,000.00 1 年以内 9.12% 300,000.00 辽宁信华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往来款 20,159,016.67 1 年以内 3.06% 100,795.08 合计 -- 612,649,415.25 -- 93.08% 41,049,102.17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 1)存货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450,289.17 1,450,289.17 库存商品 46,784.31 46,784.31 开发成本 731,013,057.06 731,013,057.06 724,802,748.77 724,802,748.77 开发产品 667,249,670.10 682,395.71 666,567,274.39 677,318,687.16 682,395.71 676,636,291.45 工程施工 8,909,042.87 8,909,042.87 1,862,396.00 1,862,396.00 低值易耗品 191,814.62 191,814.62 179,384.50 179,384.50 合计 1,408,860,658.13 682,395.71 1,408,178,262.42 1,404,163,216.43 682,395.71 1,403,480,820.72 公司是否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从事种业、种植业务》的披露要求 否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5 (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开发产品 682,395.71 682,395.71 合计 682,395.71 682,395.71 (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 4)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1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预计处置费用 预计处置时间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留抵房产税 9,139,505.93 9,139,505.93 待抵扣进项税 4,280,284.30 294,615.48 预缴地方教育附加 231,932.46 合计 13,651,722.69 9,434,121.41 其他说明: 注:留抵房产税系2013年本公司对地王国际花园和东方威尼斯项目以前年度转让车位征收的房产税进行汇算清缴,应退 回房产税9,139,505.93元,公司缴清土地增值税前将申请税务局返还上述留抵房产税。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6 1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 2)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 3)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位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资 单位持股 比例 本期现金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红利 ( 4)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单位: 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合计 ( 5)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单位: 元 可供出售权益工 具项目 投资成本 期末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相对于 成本的下跌幅度 持续下跌时间 (个月) 已计提减值金额 未计提减值原因 其他说明 15、持有至到期投资 ( 1)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7 ( 2)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 元 债券项目 面值 票面利率 实际利率 到期日 ( 3)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 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期末余额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海城三岩 矿业有限 公司 290,055,8 00.01 -1,807,86 6.96 288,247,9 33.05 380,366,3 84.68 小计 290,055,8 00.01 -1,807,86 6.96 288,247,9 33.05 380,366,3 84.68 合计 290,055,8 00.01 -1,807,86 6.96 288,247,9 33.05 380,366,3 84.68 其他说明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8 18、投资性房地产 (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其他说明 19、固定资产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513,968.29 161,500.00 7,655,696.95 1,125,835.50 10,457,000.74 2.本期增加金额 19,546,580.69 491,690.62 215,860.77 20,254,132.08 ( 1)购置 19,546,580.69 491,690.62 215,860.77 20,254,132.08 ( 2)在建工程 转入 ( 3)企业合并 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513,968.29 11,000.00 1,524,968.29 ( 1)处置或报 废 1,513,968.29 11,000.00 1,524,968.29 4.期末余额 0.00 19,708,080.69 8,136,387.57 1,341,696.27 29,186,164.5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27,966.36 10,228.33 5,201,185.48 340,670.24 5,580,050.41 2.本期增加金额 3,995.19 491,747.18 259,584.74 164,985.45 920,312.56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49 ( 1)计提 3,995.19 491,747.18 259,584.74 164,985.45 920,312.56 3.本期减少金额 31,961.55 31,961.55 ( 1)处置或报 废 31,961.55 31,961.55 4.期末余额 0.00 501,975.51 5,460,770.22 505,655.69 6,468,401.4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或报 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0.00 19,206,105.18 2,675,617.35 836,040.58 22,717,763.11 2.期初账面价值 1,486,001.93 151,271.67 2,454,511.47 785,165.26 4,876,950.33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备注 ( 3)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 4)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0 ( 5)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20、在建工程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10000 吨超细活 性碳项目 149,679.24 149,679.24 149,679.24 149,679.24 3000 吨碳基催化 载体材料项目 149,679.25 149,679.25 149,679.25 149,679.25 年产 10000 吨高 纯超细活性碳材 料建设项目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江苏烯碳新材料 研究院建设项目 52,769.81 52,769.81 52,769.81 52,769.81 江苏银基烯碳能 源科技辅助设备 安装项目 467,154.35 467,154.35 合计 919,282.65 452,128.30 467,154.35 452,128.30 452,128.3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 元 项目名 称 预算数 期初余 额 本期增 加金额 本期转 入固定 资产金 额 本期其 他减少 金额 期末余 额 工程累 计投入 占预算 比例 工程进 度 利息资 本化累 计金额 其中:本 期利息 资本化 金额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资金来 源 10000 吨 超细活 性碳项 目 184,270, 000.00 0.08% 项目已 完成环 评及设 计,目前 项目停 止。 其他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1 3000 吨 碳基催 化载体 材料项 目 220,150, 000.00 0.07% 项目已 完成环 评及设 计,目前 项目停 止。 其他 年产 10000 吨 高纯超 细活性 碳材料 建设项 目 184,270, 000.00 0.05% 项目已 完成环 评及设 计,目前 项目停 止。 其他 江苏烯 碳新材 料研究 院建设 项目 84,100,0 00.00 0.06% 项目已 完成环 评及设 计,目前 项目停 止。 其他 江苏银 基烯碳 能源科 技辅助 设备安 装项目 518,130. 00 467,154. 35 467,154. 35 90.16% 设备已 到场安 装完毕, 待验收。 其他 合计 673,308, 130.00 467,154. 35 467,154. 35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其他说明 21、工程物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2 22、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无形资产 (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计算机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64,668.67 164,668.67 2.本期增加金 额 73,759.19 73,759.19 ( 1)购置 73,759.19 73,759.19 ( 2)内部研 发 ( 3)企业合 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4.期末余额 238,427.86 238,427.86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3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82,474.36 82,474.36 2.本期增加金 额 19,027.85 19,027.85 ( 1)计提 19,027.85 19,027.85 3.本期减少金 额 ( 1)处置 4.期末余额 101,502.21 101,502.2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额 (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值 136,925.65 136,925.65 2.期初账面价 值 82,194.31 82,194.31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其他说明: 26、开发支出 单位: 元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4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27、商誉 (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或形成商誉的事 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办公室装修款 385,607.93 2,272,915.24 58,771.86 2,599,751.31 合计 385,607.93 2,272,915.24 58,771.86 2,599,751.31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75,013,662.52 18,753,415.63 74,257,196.72 18,564,299.18 合计 75,013,662.52 18,753,415.63 74,257,196.72 18,564,299.18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5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收利息 150,015.72 37,503.93 34,043,626.22 8,510,906.56 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2,232,342.42 558,085.61 合计 150,015.72 37,503.93 36,275,968.64 9,068,992.17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末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末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期初互抵金额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753,415.63 18,564,299.18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503.93 9,068,992.17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 元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工程、设备款 506,712.08 10,000,000.00 合计 506,712.08 10,000,000.00 其他说明: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6 31、短期借款 (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304,768,266.00 336,000,000.00 保证借款 657,883,349.85 640,685,514.10 合计 962,651,615.85 976,685,514.1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抵押贷款: 2016年12月28日,本公司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皇姑支行取得借款220,000,000.00元,系抵押借款,借款期限 为2016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10日,月利率0.75%。本贷款由银基置业提供在建工程的抵押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此 笔贷款余额188,768,266.00元。 2016年11月10日,本公司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取得借款38,000,000.00元,系抵押借款,借款期限自2016 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9日,年利率6.09%。本贷款由沈阳皇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由盘锦中跃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2016年,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科技取得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发放的借款78,000,000.00元;已签署了编号“ ( 2016) 沈银短贷字第000009号”《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6年11月23日至2017年11月22日,年利率为6.525%,该借 款由银基置业提供位于沈阳市浑北天坛地区的158603.89平方米土地(土地证号沈阳国用( 2010)第0198号)的抵押担保, 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保证借款: 本公司2015年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取得贷款80,000,000.00元,系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为2015年11月20 日至2016年11月20日,年利率5.0025%。本笔贷款由银基发展(上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签订编号 为ST22(高保) 20150011-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6年11月18日,由于资金紧张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 塔支行签订了编号为sy2210120160007号《展期协议》,展期至2017年9月22日,展期后由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沈阳银基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贷款利率调整为7%(年利率)。 2016年1月7日,本公司取得贷款50,000,000.00元,系任子杰委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向本公司发放;已 签署了编号“公委贷字第ZH1600000001158号”《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0月8日,年利率 为10%。本贷款由银基置业、范志明提供担保;截至报告出具日此贷款余额49,730,514.10元。 本公司取得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本公司发放的贷款 50,000,000.00元;已签署了编号“华兴深分战一委贷字第20151216001001号”《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5年12月 17日至2016年10月8日,年利率为6%,本贷款由范志明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此笔贷款余额为49,767,416.92元, 公司已于2017年7月7日全额偿还该笔贷款。 2015年,本公司取得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润丰”)发放的借款400,000,000.00元;已签 署了编号“润丰财富(借) 2015-11-001字号”《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5年11月4日至2016年5月4日,年利率为10%(展 期后为20%)。 2016年5月4日,银基集团代本公司偿还了50,000,00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350,000,000.00元, 由银基集团、范志明、王大明、刘成文提供了担保。同时借款合同约定: “沈阳国用( 2010)第0198号”土地解押后,应利用 该解押土地进行融资或转让,融资或转让获得的款项有限偿还本借款;公司在取得借款5个月内未能利用上述土地进行有效 融资或转让,北京润丰有权作为该土地的抵押权人进行登记,双方将就抵押事宜另行签订抵押合同。本公司已向北京润丰财 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出“延期还款(承诺)申请书”并获得同意,借款延期至2017年5月30日前偿还,截至报告出具日, 借款尚未归还。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7 2016年,本公司取得中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保理”)发放的借款10,000,000.00元;已签署了编号 “RZ2016080502”《融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6年8月5日至2017年8月4日,年利率为15%,该借款由范志明提供担保。 2016年,本公司取得中金保理发放的借款6,000,000.00元;已签署了编号“RZ2016031601”《融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 自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6月18日,年利率为10%,该借款由范志明提供担保。 2016年8月5日,由于资金紧张本公司与中金 保理签订了编号为JKZQ2016061801号《借款展期合同》,展期至2017年6月17日,借款利率为10%(年利率)。截止报告出 具日,借款尚未归还。 2016年,本公司子公司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取得江苏�y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发放的借款23,000,000.00 元,已签署了编号“JK121216000404”和“JK121216000406”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7年8 月20日,年利率5.8725%,该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贷款余额23,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17年8月 18日偿还该笔贷款。 2016年,本公司子公司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取得江苏�y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发放的借款 10,000,000.00元,已签署了编号“JK121216000405”《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7年8月20日,年 利率5.8725%,该借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6月30日,贷款余额10,000,000.00元,公司已于2017年8月17日偿还该 笔贷款。 2016年,本公司子公司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盘锦市商业银行发放的借款50,000,000.00,已签署了编号 “2016年盘商油贷第05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1月10日,年利率6.89%,该借款由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016年,本公司子公司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基科技”)取得中金保理发放的借款12,000,000.00元; 已签署了编号“RZ2016101901”《融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6年10月19日至2017年4月18日,年利率为15%,该借款由 王大明提供担保。截止报告出具日,此贷款余额12,000,000.00元。 2017年3月1日,本公司子公司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中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保理”)发放的 借款10,000,000.00元;已签署了编号“RZ2017030101”《融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年利 率为15%。 2017年3月15日,本公司子公司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中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保理”)发放的借 款7,385,418.83元;已签署了编号“RZ2017031501”《融资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9月14日,年利率 为15%。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期末余额 借款利率 逾期时间 逾期利率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 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 托贷款) 49,767,416.92 6.00% 2016 年 06 月 18 日 6.00%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任 子杰委托贷款) 49,730,514.10 10.00% 2016 年 10 月 09 日 15.00% 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350,000,000.00 10.00% 2016 年 05 月 05 日 20.00% 中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6,000,000.00 10.00% 2016 年 06 月 19 日 10.00% 中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2,000,000.00 15.00% 2017 年 04 月 19 日 15.00%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8 合计 467,497,931.02 -- -- -- 其他说明: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前海海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短期借款――期后已偿还 3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33、衍生金融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34、应付票据 单位: 元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5、应付账款 (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工程采购款 73,948,996.06 73,299,549.18 货款 78,042,490.84 77,789,264.25 咨询费 75,000.00 75,000.00 其他 255,000.58 480,594.58 合计 152,321,487.48 151,644,408.01 (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香溢通联(上海)有限公司 77,081,628.12 未结算 南通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879,600.91 未结算 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260,605.92 未结算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59 厦门华丽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 未结算 合计 93,221,834.95 -- 其他说明: 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应付账款主要是尚未支付工程采购款、货款及咨询费。 36、预收款项 (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71,744,208.63 18,054,269.63 1 至 2 年 11,441,476.00 24,413,523.64 2 至 3 年 24,413,523.64 11,239,079.00 3 年以上 26,724,121.00 15,485,042.00 合计 134,323,329.27 69,191,914.27 (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个人购房款 9,996,400.00 未达到确认收入条件 个人购房款 5,000,000.00 未达到确认收入条件 个人购房款 5,000,000.00 未达到确认收入条件 公司购房款 3,403,544.30 未达到确认收入条件 个人购房款 3,245,625.00 未达到确认收入条件 合计 26,645,569.30 -- ( 3)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其他说明: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0 37、应付职工薪酬 (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2,527,124.96 9,950,422.80 10,551,042.67 1,926,505.0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 存计划 40,997.31 525,028.02 548,841.92 17,183.41 三、辞退福利 25,000.00 63,200.00 63,200.00 25,000.00 合计 2,593,122.27 10,538,650.82 11,163,084.59 1,968,688.50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2,460,966.17 9,295,068.63 9,898,010.15 1,858,024.65 2、职工福利费 4,000.00 4,000.00 3、社会保险费 23,562.26 242,388.98 256,688.77 9,262.47 其中:医疗保险费 21,642.37 207,474.00 220,426.70 8,689.67 工伤保险费 1,309.05 16,425.36 17,677.23 57.18 生育保险费 610.84 18,489.62 18,584.84 515.62 4、住房公积金 7,807.00 379,566.27 362,944.83 24,428.44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经费 34,393.53 29,398.92 29,398.92 34,393.53 8、其他短期薪酬 396.00 396.00 合计 2,527,124.96 9,950,422.80 10,551,042.67 1,926,505.09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38,768.14 505,808.75 528,201.63 16,375.26 2、失业保险费 2,229.17 19,219.27 20,640.29 808.15 合计 40,997.31 525,028.02 548,841.92 17,183.41 其他说明: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1 38、应交税费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905,710.00 2,246,952.20 企业所得税 51,066,582.49 53,371,071.44 个人所得税 6,832,319.81 6,861,041.56 城市维护建设税 762,498.80 796,184.47 营业税 8,784,992.14 9,031,096.60 教育费附加 653,864.47 370,073.98 地方教育费附加 56,920.14 171,651.94 印花税 72,621.20 124,886.04 土地使用税 2,962,053.88 18,428.92 土地增值税 81,382,059.71 89,524,927.16 房产税 4,081,009.34 4,083,043.45 契税 18,648,757.38 18,648,757.38 其他 20.00 40.00 合计 177,209,409.36 185,248,155.14 其他说明: 39、应付利息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91,528,932.58 50,449,460.27 合计 91,528,932.58 50,449,460.27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 元 借款单位 逾期金额 逾期原因 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1,861,111.11 到期未偿还借款产生的逾期未支付利息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2,295,916.41 到期未偿还借款产生的逾期未支付利息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5,270,833.33 到期未偿还借款产生的逾期未支付利息 合计 89,427,860.85 -- 其他说明: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2 40、应付股利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 407,991.53 407,991.53 合计 407,991.53 407,991.53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 1 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全体股东派发股利,股利金额合计为23,165,930.14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 尚有407,991.53元由于无法找到股东未发放。 41、其他应付款 (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往来款 124,278,450.55 151,343,905.56 服务费 581,330.00 1,581,330.00 借款 245,312,001.00 342,312,001.00 借款利息 37,355,666.69 22,711,819.45 车位款 29,189,465.00 29,189,465.00 装修费 594,826.78 378,567.44 补偿款 177,970,000.00 177,970,000.00 代偿款 11,632,293.49 20,015,529.09 其他 18,908,706.94 19,848,255.14 合计 645,822,740.45 765,350,872.68 ( 2)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沈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177,000,000.00 未结算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88,996,700.00 未结算 兰其彬 30,312,001.00 已诉讼,双方签订和解协议,目前尚未 还清 车位款 28,891,497.00 未结算 沈阳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5,650,842.78 未结算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3 合计 340,851,040.78 -- 其他说明 42、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 元 债券名称 面值 发行日期 债券期限 发行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发行 按面值计 提利息 溢折价摊 销 本期偿还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 1)应付债券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4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 元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 金融工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长期应付款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划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 元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5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49、专项应付款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2016 年先进碳材料 科技创新项目 0.00 140,000.00 0.00 140,000.00 科技局项目补贴 合计 140,000.00 0.00 140,000.00 --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形成原因 对外提供担保 7,755,000.00 7,755,000.00 根据律师询证函复函:银基烯 碳为本案的担保人,担保合同 有效,即会被判决全额承担担 保责任。 未决诉讼 26,255,983.13 23,175,582.40 任子杰案件根据四川省成都 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川 01 民初 864 号应诉通知书,调整 公司逾期未还借款违约金及 罚息;兰其彬案件根据四川省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 川 01 民初 184 号应诉通知书 调整兰其彬借款利息及律师 费。 其他 61,471,538.15 50,006,642.91 根据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 稽查局( 2016) 20002 号税务 处理决定书,调整滞纳金 合计 95,482,521.28 80,937,225.31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 元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6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 元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补助金 额 本期计入营业外 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 益相关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 -)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154,832,011. 00 1,154,832,011. 00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 元 发行在外的 金融工具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300,475,033.60 300,475,033.60 其他资本公积 -3,921,777.39 -3,921,777.39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7 合计 296,553,256.21 296,553,256.2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库存股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本期所得 期末余额 税前发生 额 减:前期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当期转入损益 减:所得税 费用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税后归属 于少数股 东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70,528,800.0 0 70,528,80 0.00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70,528,800.0 0 70,528,80 0.00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70,528,800.0 0 70,528,80 0.00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 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16,131,245.94 116,131,245.94 合计 116,131,245.94 116,131,245.94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8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508,367,283.82 52,734,020.8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86,841,982.11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508,367,283.82 -34,107,961.2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0,608,980.23 -474,259,322.57 期末未分配利润 -578,976,264.05 -508,367,283.8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524,061,070.92 524,099,086.90 240,506,096.34 239,640,889.68 其他业务 9,931.62 8,119.66 合计 524,071,002.54 524,107,206.56 240,506,096.34 239,640,889.68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34,500.28 5,494.55 教育费附加 15,119.24 3,924.68 房产税 14,716.45 土地使用税 1,271,903.90 车船使用税 2,280.00 印花税 88,757.66 营业税 -282,464.20 78,493.60 地方教育费附加 10,079.49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69 土地增值税 189,726.17 250,543.12 其他 100.00 合计 1,344,718.99 338,455.95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1,022,972.56 95,780.00 交通费 15,672.00 通讯费 1,925.00 招待费 4,157.00 办公费 74,796.00 广告费 431,921.64 印刷费 50,000.00 策划费 23,112.00 服务费 420,208.06 促销活动费 143,800.00 过户费 37,622.72 其他 25,260.50 589,415.07 合计 2,251,447.48 685,195.07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办公及招待费 2,530,127.69 1,983,008.29 职工薪酬 10,359,074.72 3,590,117.07 水电及物业及租赁费 3,952,459.52 1,473,237.23 税费 15,726.42 1,158,194.74 维修费 462,373.47 中介费 1,148,000.00 3,543,292.26 折旧与摊销 1,002,567.72 338,068.67 交通费 615,138.37 221,496.40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0 诉讼费 138,520.11 1,647,169.13 宣传设计费 32,108.22 研发支出 163,632.43 券商服务费 38,400.00 咨询服务费 3,049,211.74 通讯费 85,827.94 差旅费 1,041,841.58 其他 552,324.19 3,488,538.46 合计 25,187,334.12 17,443,122.25 其他说明: 65、财务费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81,577,822.96 52,175,877.79 减:利息收入 -63,605.24 -4,980,422.31 手续费支出 459,531.20 132,223.09 其他 1,000,000.00 合计 82,973,748.92 47,327,678.57 其他说明: 6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756,465.80 4,749,781.25 合计 756,465.80 4,749,781.25 其他说明: 6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0.00 -46,951.39 合计 -46,951.39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1 其他说明: 68、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807,866.96 14,286,405.2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37,136,414.43 合计 35,328,547.47 14,286,405.23 其他说明: 69、其他收益 单位: 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0、营业外收入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244,405.30 244,405.3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44,405.30 244,405.30 政府补助 625,697.06 1,017,501.73 625,697.06 其他 330.00 1.60 330.00 合计 870,432.36 1,017,503.33 870,432.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 元 补助项目 发放主体 发放原因 性质类型 补贴是否影 响当年盈亏 是否特殊补 贴 本期发生金 额 上期发生金 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水利基金返 还 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家金 库慈溪市支 库 补助 因符合地方 政府招商引 资等地方性 扶持政策而 获得的补助 是 否 625,697.06 1,014,501.73 与收益相关 合计 -- -- -- -- -- 625,697.06 1,014,501.73 -- 其他说明: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2 71、营业外支出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39,000.00 39,000.0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9,000.00 39,000.00 赔偿支出 356,630.50 1,231,591.00 356,630.50 滞纳金 12,042,761.98 212.51 12,042,761.98 罚款支出 7,231.75 1,808.04 7,231.75 违约金 62,845.25 62,845.25 其他 93,282.04 1,660.00 93,282.04 合计 12,601,751.52 1,235,271.55 12,601,751.52 其他说明: 72、所得税费用 (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26,562.03 递延所得税费用 -9,220,604.69 -1,199,183.16 合计 -9,220,604.69 -1,172,621.13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88,952,691.0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955,280.24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10,175,884.93 所得税费用 -9,220,604.69 其他说明 73、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七-28。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3 74、现金流量表项目 (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 670,863,433.81 646,327,532.68 利息收入 35,990,832.36 4,895,423.31 补助收入 766,027.06 1,017,501.73 其他 36,667,132.72 611,993.46 合计 744,287,425.95 652,852,451.1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 637,064,879.67 1,034,032,507.96 销售费 1,149,521.92 589,415.07 办公费及招待费 2,609,080.69 1,983,008.29 水电费租赁费及物业费 3,952,459.52 1,473,237.23 审计等中介费 4,197,211.74 13,243,292.26 诉讼费 138,520.11 1,647,169.13 银行手续费 459,231.82 132,222.33 其他 13,112,892.17 40,382,449.37 合计 662,683,797.64 1,093,483,301.6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5,000,000.00 合计 385,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4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5,000,000.00 合计 385,0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融资服务费 1,000,000.00 9,536,800.00 合计 1,000,000.00 9,536,800.0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 元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79,732,086.33 -54,484,719.68 加:资产减值准备 756,465.80 4,749,781.2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 物资产折旧 920,312.56 475,995.09 无形资产摊销 19,027.85 16,562.4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8,771.86 51,496.5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44,405.3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9,0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6,951.39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2,577,822.96 47,327,678.5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5,328,547.47 -14,286,405.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89,116.45 -1,186,683.1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9,031,488.2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697,441.70 58,094,339.0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 列) 2,193,619,726.47 -887,662,364.4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 列) -2,476,897,828.40 255,966,060.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8,129,786.39 -590,891,307.7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 动: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18,022,975.79 18,509,380.1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52,908,100.21 83,168,538.7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4,885,124.42 -64,659,158.53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 元 金额 其中: -- 其中: -- 其中: -- 其他说明: (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 元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6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8,022,975.79 52,908,100.21 其中:库存现金 94,344.65 142,523.8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7,923,010.22 52,759,955.4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5,620.92 5,620.92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022,975.79 52,908,100.21 其他说明: 76、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7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81,799.36 因账户冻结、止付使用受限 存货 451,981,651.01 因抵押、担保、查封受限 合计 452,063,450.37 -- 其他说明: 78、外币货币性项目 (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外币余额 折算汇率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其他说明: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 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79、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7 80、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购买方名 称 股权取得时 点 股权取得成 本 股权取得比 例 股权取得方 式 购买日 购买日的确 定依据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收入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净利润 其他说明: (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 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8 (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 元 被合并方名 称 企业合并中 取得的权益 比例 构成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 并的依据 合并日 合并日的确 定依据 合并当期期 初至合并日 被合并方的 收入 合并当期期 初至合并日 被合并方的 净利润 比较期间被 合并方的收 入 比较期间被 合并方的净 利润 其他说明: ( 2)合并成本 单位: 元 合并成本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 元 合并日 上期期末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 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79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沈阳银基置业有 限公司 沈阳 沈阳 房地产开发、销 售 70.00% 投资设立 沈阳银基东方威 尼斯房产销售有 限公司 沈阳 沈阳 房地产销售 70.00% 投资设立 沈阳银基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 沈阳 新材料开发、销 售、技术咨询等 100.00% 投资设立 宁波杭州湾新区 炭基新材料有限 公司 宁波 宁波 贵金属贸易等 100.00% 投资设立 碳基(上海)供 应链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未开展经营活动 100.00% 投资设立 北京银新投资有 限公司 北京 北京 项目投资;投资 管理;资产管理; 企业管理咨询; 投资咨询。 100.00% 投资设立 北京烯碳石墨烯 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 工程和技术研究 和试验发展 100.00% 投资设立 海城市镁兴贸易 有限公司 海城 海城 耐火材料、滑石、 矿产品、建材、 钢材 100.00% 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江苏银基烯碳科 技有限公司 连云港 连云港 碳新材料技术研 发、转让等 80.00% 20.00% 投资设立 江苏银基碳新材 料研究院有限公 司 连云港 连云港 碳新材料技术研 发、技术咨询及 技术转让。 90.00% 10.00% 投资设立 烯碳石墨烯科技 常州 常州 石墨烯及产品、 90.00% 10.00% 投资设立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0 服务有限公司 碳材料的技术开 发等 沈阳银基矿业有 限公司 沈阳 沈阳 矿产资源勘查开 采;矿产信息咨 询 100.00% 投资设立 盘锦银基烯碳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 盘锦 盘锦 动力电池、石墨 烯新材料、碳纤 维新材料的研 发、制造、销售 51.00% 投资设立 深圳银基烯碳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 深圳 先进碳材料、石 墨新材料的技术 研发等 100.00% 投资设立 江苏银基烯碳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 常州 锂电池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石 墨烯电池的研发 等 90.00% 投资设立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 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49.00% -5,285,761.63 -5,254,083.64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10.00%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30.00% -3,837,344.47 216,770,926.36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子公司 名称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流动资 非流动 资产合 流动负 非流动 负债合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1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产 资产 计 债 负债 计 盘锦银 基烯碳 新能源 科技有 限公司 52,088,7 65.24 19,382,8 97.82 71,471,6 63.06 76,725,7 46.70 0.00 76,725,7 46.70 40,194,9 83.44 10,000,0 00.00 50,194,9 83.44 50,163,3 05.45 0.00 50,163,3 05.45 江苏银 基烯碳 能源科 技有限 公司 142,899, 501.21 3,000,47 9.37 145,899, 980.58 132,692, 637.82 140,000. 00 132,832, 637.82 20,712,8 96.11 36,524.8 3 20,749,4 20.94 21,665,9 87.48 21,665,9 87.48 沈阳银 基置业 有限公 司 1,547,18 7,601.35 13,242,8 14.36 1,560,43 0,415.71 828,289, 890.88 0.00 828,289, 890.88 1,465,68 0,734.09 5,216,25 5.70 1,470,89 6,989.79 734,540, 564.84 690,000. 00 735,230, 564.84 单位: 元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 额 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 盘锦银基烯 碳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 -5,285,761.63 -5,285,761.63 -18,187,641.5 9 江苏银基烯 碳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9,931.62 -3,846,264.22 -3,846,264.22 26,271,130.7 1 沈阳银基置 业有限公司 9,301,557.90 -12,791,148.2 4 -12,791,148.2 4 11,670,048.0 1 1,569,872.00 -9,523,226.50 -9,523,226.50 -19,217,294.8 4 其他说明: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 元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2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 企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 营企业投资的会 直接 间接 计处理方法 海城三岩矿业有 限公司 海城 海城 镁矿石开采、耐 火材料生产 40.00% 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 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 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说明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 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其他说明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3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 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认的损 失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 享的净利润)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其他说明 (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直接 间接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 量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 量 -- -- -- --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4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表决权比例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沈阳 投资管理 11,470.00 11.27% 11.27%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银基集团成立于1996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刘成文,其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银基集团股东中青城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城投”)与实际控制人刘成文为一致行动人,一致行动协议有效 期至2017年1月26日止。 2017年3月13日,本公司发布“2017-011《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公告, 2017年3月1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银基集团《告知函》,银基集团正在商议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事宜;银基集 团目前持有本公司11.27%股权,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其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将可能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刘成文。 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5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 原联营企业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 原联营企业 沈阳国科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原联营企业 常州烯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注销中) 其他说明 公司的联营企业情况的说明: 2016年9月,本公司将持有的沈阳国科金能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金能”) 20%股权转让予辽宁科创中小企业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由于国科金能需要将股东变更和增资事项一并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 仍为国科金能的工商登记股东。 常州烯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2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未实际经营,未实缴出资,正在办理注销 手续。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沈阳银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最终控制人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沈阳银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最终控制人亲属控制的企业 沈阳锦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最终控制人的配偶控制的企业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原联营企业 江苏丽港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原名:江苏丽港科技有限公司) 原联营企业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对其有重大影响 海城硕益耐火材料经贸有限公司 海城三岩子公司 鸡西奥宇广厦建材有限公司 原联营企业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子 公司 深圳市立基盛科技有限公司 烯碳新材执行副总裁张小猛哥哥张小雄控制的公司 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与银基集团股东“中青城投”受“中青旅实业”同一控制(注) 中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与银基集团股东“中青城投”受“中青旅实业”同一控制(注) 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沈阳银基控股有限公司 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凯宾斯基饭店 受同一控制人控制 盘锦中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盘锦银基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王利群 公司代理董事长、执行副总裁 范志明 公司董事、总裁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6 范挺 曾任公司副总裁( 2016 年 2 月 22 日辞去副总裁职务)、曾任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6 年 2 月 22 日辞去总经理职务)、曾任监事、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 有限公司实际业务负责人 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范挺任该公司董事、经理 北京时代天拓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现任董事为该公司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 深圳华控赛格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现任董事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 张小猛 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 刘成武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成文弟弟 其他说明 注: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股东为:中青旅商贸(天津)有限公司,最终受中国青旅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5、关联交易情况 (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获批的交易额度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上期发生额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 称 受托/承包资产类 型 受托/承包起始日 受托/承包终止日 托管收益/承包收 益定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 收益/承包收益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 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称 受托方/承包方名 称 委托/出包资产类 型 委托/出包起始日 委托/出包终止日 托管费/出包费定 价依据 本期确认的托管 费/出包费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7 (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 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 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 元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 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14 年 09 月 04 日 2017 年 03 月 03 日 否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 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4 年 09 月 23 日 2017 年 09 月 22 日 否 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 限公司 5,000,000.00 2013 年 12 月 30 日 否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16,500,000.00 2016 年 09 月 29 日 2019 年 04 月 08 日 是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016 年 02 月 06 日 2019 年 02 月 03 日 是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19,000,000.00 2016 年 02 月 29 日 2019 年 01 月 28 日 是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13,000,000.00 2016 年 03 月 01 日 2019 年 01 月 28 日 是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16 年 01 月 15 日 2019 年 01 月 14 日 是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16,500,000.00 2017 年 04 月 09 日 2019 年 04 月 08 日 否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017 年 03 月 17 日 2019 年 03 月 16 日 否 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6 年 02 月 04 日 2019 年 02 月 03 日 是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 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6 年 02 月 04 日 2019 年 02 月 03 日 是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 公司 23,000,000.00 2016 年 08 月 31 日 2019 年 08 月 19 日 否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78,000,000.00 2016 年 11 月 23 日 2019 年 11 月 21 日 否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沈阳银基国际商 务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0.00 2016 年 11 月 23 日 2019 年 09 月 22 日 是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8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担保方为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 司) 50,000,000.00 2016 年 12 月 30 日 2019 年 11 月 09 日 否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50,000,000.00 2016 年 04 月 07 日 2019 年 04 月 06 日 是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50,000,000.00 2016 年 04 月 07 日 2019 年 04 月 06 日 是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50,000,000.00 2016 年 04 月 14 日 2019 年 04 月 13 日 是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10,000,000.00 2016 年 06 月 29 日 2019 年 06 月 28 日 是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 元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抵押担保) 220,000,000.00 2016 年 12 月 30 日 2018 年 01 月 10 日 否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 司、沈阳银基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沈阳银基国 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0.00 2016 年 11 月 23 日 2019 年 09 月 22 日 否 盘锦中跃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被担保方为沈阳 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16 年 12 月 30 日 2019 年 11 月 09 日 否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 司、范志明 50,000,000.00 2016 年 01 月 08 日 2018 年 10 月 08 日 否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50,000,000.00 2016 年 04 月 07 日 2019 年 04 月 06 日 否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50,000,000.00 2016 年 04 月 07 日 2019 年 04 月 06 日 否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50,000,000.00 2016 年 03 月 29 日 2018 年 09 月 28 日 否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50,000,000.00 2016 年 04 月 14 日 2019 年 04 月 13 日 否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10,000,000.00 2016 年 06 月 29 日 2019 年 06 月 28 日 否 盘锦中跃光电科技有限 公司 38,000,000.00 2016 年 11 月 10 日 2019 年 11 月 08 日 否 范志明 6,000,000.00 2016 年 06 月 18 日 2019 年 06 月 16 日 否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89 王大明(被担保方是沈 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12,000,000.00 2016 年 10 月 19 日 2019 年 04 月 17 日 否 范志明 50,000,000.00 2015 年 12 月 17 日 2018 年 06 月 16 日 否 范志明 10,000,000.00 2016 年 08 月 05 日 2019 年 08 月 03 日 否 范志明、王大明、刘成 文、沈阳银基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40,000.00 2015 年 11 月 04 日 2018 年 05 月 04 日 否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被担保方为宁波 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 有限公司) 20,000.00 2016 年 04 月 14 日 2020 年 04 月 13 日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注1:本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签订了《展期协议》,银基置业、银基集团、沈阳银基国际商务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基国际”)就《展期协议》约定为本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塔支行借入的1年期人 民币8,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为银基集团及 银基国际提供了反担保, 2017年6月13日,银基置业、银基烯碳、银基集团、银基国际签订《解除反担保协议》。 注2:银基集团与杭州林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林岚”)签订了编号为2016040701B的《保证担 保合同》,合同约定银基集团为本公司向杭州林岚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 币5,000万元,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为银基集团提供反担保, 2017年6月13日,银基置业、银基烯碳、银基集团签 订《解除反担保协议》。 注3:银基集团与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福远”)签订了编号为2016040702B的《保证担 保合同》,合同约定银基集团为本公司向杭州福远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 币5,000万元,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为银基集团提供了反担保, 2017年6月13日,银基置业、银基烯碳、银基集团 签订《解除反担保协议》。 注4:银基集团与杭州福远签订了编号为20160414B的《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约定银基集团为本公司向杭州福远借入 的1年期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为银基集 团提供了反担保, 2017年6月13日,银基置业、银基烯碳、银基集团签订《解除反担保协议》。 注5:银基集团与杭州福远签订了编号为20160629-担保的《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约定银基集团为本公司向杭州福远 借入的1年期人民币1,000万元的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为银 基集团提供了反担保, 2017年6月13日,银基置业、银基烯碳、银基集团签订《解除反担保协议》。 (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 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中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7 年 03 月 01 日 2018 年 02 月 28 日 中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7,385,418.83 2017 年 03 月 15 日 2017 年 09 月 14 日 拆出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0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 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 8)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北京黄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购买黄金交易费 395,051.93 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沈阳办公室物业费、租金 680,077.66 544,865.80 沈阳银基控股有限公司 沈阳办公室租金 296,884.80 凯宾斯基饭店 停车费、员工餐费 238,871.80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 1)应收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付账款 奥宇石墨集团有限 公司 9,408.00 9,408.00 预付账款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 公司 104,700.00 104,700.00 预付账款 北京时代天拓通讯 技术有限公司 81,250,000.00 预付账款 深圳华控赛格科技 有限公司 119,969,404.85 其他应收款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 公司 5,200,000.00 100,000.00 5,200,000.00 25,000.00 其他应收款 香溢通联(上海)供 应链有限公司 6,000,000.00 60,000.00 6,000,000.00 30,000.00 其他应收款 深圳市立基盛科技 5,000,000.00 25,000.00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1 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江苏丽港稀土材料 有限公司 580,996.00 58,099.60 580,996.00 5,809.96 其他应收款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 实业有限公司 125,668,698.58 38,614,198.59 125,573,698.58 38,519,198.59 其他应收款 鸡东奥宇烯碳石墨 投资有限公司 96,700.00 96,700.00 ( 2)应付项目 单位: 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 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 公司 77,081,628.12 77,208,994.25 其他应付款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 公司 88,996,700.00 88,996,700.00 其他应付款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000.00 其他应付款 王利群 954,473.00 954,473.00 其他应付款 范志明 71,149.10 其他应付款 李寿兵 450.00 其他应付款 刘成武 13,245.90 13,245.90 其他应付款 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 公司 573,276.24 294,081.24 其他应付款 沈阳银基控股有限公司 890,654.40 593,769.60 其他应付款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458,980.00 143,915,819.93 其他应付款 深圳市立基盛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0.00 5,563,000.00 短期借款 中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45,385,418.83 28,000,000.00 应付利息 中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80,772.59 119,166.00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2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016年12月14日,本公司子公司盘锦银基与盘锦东跃钢结构彩板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为:车间 结构及采暖改造工程,合同金额为12,307,609.98元,于2017年4月28日竣工,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支付盘锦东跃钢结构彩板 有限公司10,000,000.00元工程款。 2016年12月20日,盘锦银基与盘锦兴凯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22,033,287.92元, 2017年月6 日生产设备开始入库, 2017年2月28日入库完毕,于2017年4月19日设备安装调试完工,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支付盘锦兴凯 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设备款22,033,287.92元。 2016年12月26日,盘锦银基与盘锦天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洁净恒温车间改造工程项目合同》,工程内容为:盘 锦银基无尘车间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为19,460,000.00元,合同签订后由盘锦银基规定时间材料进场开始安装,于2017年4月 19日竣工,截至2017年6月30日已支付盘锦天旭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7,400,000.00 元工程款。 2013年12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与沈阳市沈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征收富民 桥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沈阳国用( 2010)第0198号地块,如果该宗土地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在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成功交 易,则该协议自动解除。公司已收到1.9亿元, 2015年退还13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余额为1.77亿元列入其他应付款。 由于此次拟被征收地块其中包含占地面积158603.89平方米的地块为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 阳分行7800万元贷款抵押物,银基置业承诺:在沈阳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沈河区政府就该宗土地签订征收协议前,本公司解除 全部该宗土地上的抵押,取得该宗土地完整权利。 2、或有事项 (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013年,公司(当时名称为“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连云港润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润财 公司”)以债权方式投入丽港公司人民币500万的3年期的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丽 港公司与连云港润财公司签订之日起至丽港公司履行归还连云港润财公司投资本金及发生利息义务时为止。截至2017年6月 30日,丽港公司未归还上述款项。连云港润财公司已提起诉讼,原定于2017年3月17日上午9点于海州区人民法院北区18号法 庭一审开庭,因丽港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未能如期开庭审理。本案最终于2017年7月14日上午9点开庭审理, 2017年7月31 日海州区人民法院作出( 2017)苏0706民初4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3 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连云港润财创业支付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的利息为130万元,自2017 年1月1日起的利息按月利率千分之十五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律师费1.5万元。二、被告银基烯碳对上述还款事项承担 连带还款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按照民诉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 利息。案件受理费56,010.00元,保全费5,000.00元,共计61,010.00元(原告已预交),由二被告连带负担,于给付上述款项 时一并付给原告。公司已经于2017年8月14日向法院邮寄上诉状。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接到法院二审受理通知书及开 庭传票。 2016年,公司为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的半年期人民币3,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50万元,保证期间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对外承付之日起两年,截至 2017年6月30日,担保余额1,650万元。 2016年,公司为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向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3,000万元的短期借款承担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锦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两年,截至2017年6月 30日,担保余额3,000万元。 2016年,公司为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y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2,300万元的短 期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2,3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 公司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截至2017年6月30日,担保余额2,300万元。 2016年,公司为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向江苏�y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1,000万 元的短期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江苏银基碳新材 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截至2017年6月30日,担保余额1,000万元。 2016年,公司为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的1年期人民币7,800万元的短期借 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总额为7,80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履 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截至2017年6月30日,担保余额7,800万元。 2016年7月5日,上海谛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支付其 设计费819,200.00元,违约金434,380.80元,银基置业在提交答辩期间请求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后被上海徐汇 区人民法院驳回异议,并承担该案受理费100.00元,上海谛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 申请,后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对银基置业在华夏银行沈阳分行中山广场支行开立的账户中财产1,253,580.80元进行冻结, 2017 年4月12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作出( 2016)沪0104民初231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海谛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设计费768,000.00元;二、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上海谛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计算至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以307,200.00元为基 数、自2015年6月5日起算;以460,8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8月12日起算;三、上海谛凡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 请求,不予支持。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5月23日支付上述款项。 2016年6月21日,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2015】 沈和民三初字第2187号),被告方王会琴和吴连孚偿还华 夏银行借款本金1,018,759.79元,利息9,969.12元,罚息154.47元、复利37.35元,并自2015年9月18日起,按借款合同约定利 息给付华夏银行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至实际清还完毕全部贷款金额之日止;受理费14,060.00元,财产保全费50,000.00元, 公告费1,200.00元,由王会琴和吴连孚承担;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作为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华夏银行目前仅针对第一还 款人(即购房者)主张清偿义务,截至报告出具日,司法机关未要求银基置业履行连带清偿责任,但在第一还款人不能清偿 的情况下,不排除华夏银行要求银基置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可能。 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按照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按揭贷款担保,担保类型分为阶段性担保和全程担保, 截至2017年6月30日,提供商品房按揭借款连带责任保证人民币13,063.90万元。 (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4 3、其他 辽宁国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在处理辽宁国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过程中发现,辽宁国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曾是银基烯碳的股东。但银基烯碳目前的股东名称记载名称是辽宁国发股份有限公司。故辽宁国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诉至法院请求将银基烯碳的股东“辽宁国发股份有限公司”更正为“辽宁国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履行职能相关的诉讼案件指定管辖问题的通知》(法【 2007】 177号) 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经一审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二审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均作出裁定,本案移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于2017年7月19日上午9:30开庭审理。现案件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截至报告出具日本案件尚未判 决。 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本公司2016年4月初达成口头协议,约定对本公司控股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现有存 量房进行评估项目事宜。 2017年1月,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金开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主张2016年4月24向本公司提交了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现有存量房的评估报告,但被告一直未支付该评估费用,请 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15万元评估费。本公司主张与原告未达成最终服务合同,对原告提交的报告也有异议。本案已于2017 年2月23日在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2017年6月9日在法庭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 2017年6月13日沈河区人民法院制 作( 2017)辽0103民初408号民事调解书,公司于2017年6月15日前给付原告2.5万评估服务费,诉讼费1695元由原告自愿承 担。公司已于2017年6月15日支付上述款项。 2017年2月21日,任子杰诉烯碳新材、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范志明和第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016年1月6日原告任子杰委托第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将5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出借给烯碳新材,并分别 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及《委托借款合同特别约定》,借款利率为年利率10%,到期一次还清 本息,借款期限为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0月8日,逾期利率为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 2016年1月7日,被告沈阳银基置 业有限公司和范志明分别签订《担保合同》,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17年2月27日公司接到成都市中级 人民法院邮寄的起诉状和举证通知书。 2017年7月3日收到成都中院执行局寄来的( 2017)川01执保10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 查封被申请人银基置业所有的45套房产,查封期限三年自2017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23日止。本案于2017年8月14日开庭审 理。现案件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截至报告出具日本案件尚未判决。 2016年5月丽港公司向烯碳新材、第三人李斌、李普沛、狄建廷提起诉讼,第三人李斌、李普沛、狄建廷与银基烯碳签 订了《增资合同》约定向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增资2亿元。丽港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烯碳新材履行《增资合同》,支付增 资款及违约金共计1.8亿元。案件于2015年4月27日起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经过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在江苏省高级人 民法院审理,现案件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截至报告出具日本案件尚未判决。 2016年5月烯碳新材对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李斌、李普沛、狄建廷提起诉讼,烯碳新材为连云港市丽港稀 土实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李斌、李普沛、狄建廷以其各自所持有的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向银基 烯碳提供了反担保。现银基烯碳为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向被担保人及反担保人进行追偿。银基 烯碳要求被告偿还代偿金额59,783,065元及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 2016)辽01民初28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反担保人李斌、李普沛、狄建廷质押担保的股权。后李斌、李普沛提出反诉要求注销股权质押 登记。该案件于2016年5月27日起诉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经过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现案件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截至2017年6月15日本案件尚未判决。银基烯碳提起本次诉讼后,即自2016年5月后,本公司基于 担保继续代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偿还相关的债务(截至2017年6月30日,实际支付代偿金额已达79,878,858.08元),随着 的时间的变化实际代偿金额还会增加。本公司可就后续代偿的部分,另行向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李斌、李普沛、 狄建廷进行追偿。 2013年7月冯捍国任丽港稀土副总经理, 2014年5月13日冯捍国调职至江苏银基工作, 2013年9月13日冯捍国出差途中突 发疾病脑溢血。 2017年1月,冯捍国对江苏丽港稀土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 2017年1月19日江 苏银基接到法院传票及起诉状, 2017年2月2日第九法庭开庭审理, 2017年3月13日连云区法院裁定驳回原告冯悍国的起诉。 本案已结案。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5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 元 项目 内容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数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2、 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 元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逾期借款677,497,931.02元,后续展期及其他情况详见下表所示: 单位:元 单位名称 金额 合同情况 备注 开始日期 终止日期 年利率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前海海 润国际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贷 款) 49,767,416.92 2015.12.17 2016.6.17 6% 短期借款――期后已 偿还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任子杰委托贷款) 49,730,514.10 2016.01.08 2016.10.08 10% 短期借款――已诉讼 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50,000,000.00 2015.11.04 2016.05.0410%(展期 后为20%) 短期借款――延期至 2017年5月30日,截至 报告出具日尚未归 还。 杭州林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0.00 2016.3.29 2016.9.28 12% 其他应付款――延期 至2017年5月30日,截 至报告出具日尚未归 还。 杭州林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0.00 2016-4-7 2017-4-6 12% 其他应付款――截至 报告出具日尚未归 还。 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0.00 2016-4-7 2017-4-6 12% 其他应付款――截至 报告出具日尚未归 还。 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0.00 2016-4-14 2017-4-6 12% 其他应付款――截至 报告出具日尚未归 还。 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0.00 2016-6-29 2017-6-28 10% 其他应付款――截至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6 报告出具日尚未归 还。 中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6,000,000.00 2016.03.18 2017.06.17 10% 短期借款-截至报告出 具日尚未归还。 中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12,000,000.00 2016.10.19 2017.04.18 15% 短期借款――截至报 告出具日尚未归还。 合 计 677,497,931.02 其他说明: 许正帮经买进卖出共持有本公司股票1500股。 2016年4月25日本公司因重大事项停牌。后因审计机构出具了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股票再次停牌直至2016年11月22日。许正帮要求本公司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4893元和长期停牌的占 用资金损失合计10000元整,原告许正帮已于2017年5月31日撤诉。 2016年5月23日童贤涛因劳动争议对本公司子公司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提起劳动仲裁, 2016年7月19日连云港市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下达仲裁裁决书,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原告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海州区法院, 2016年9月 30日海州区法院判决驳回童的诉求,随即童贤涛提起上诉, 2017年2月连云港市中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过程中,法院主持调解 结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2月28日前一次性补偿童贤涛4000元,童贤涛已申请 撤诉结案。 2016年11月3日公司与郭奋、褚松根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公司向郭奋、褚松根借款45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月 息1.25%,被告须从2017年1月起每月2日前向原告归还不少于借款本金50万元及当期利息, 2017年5月2日前将剩余本金及利 息一次性还清。由于公司未依约还款, 2017年2月6日郭奋、褚松根对本公司提起诉讼,请求支付以上借款本息。 2017年2月 16日法院下达传票, 2017年3月21日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 2017)浙0106民初1131号民事调解书。公司已 于2017年5月12日付清上述款项。 2016年12月18日,兰其彬因民间借贷纠纷起诉烯碳新材、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烯碳新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借 款,到期后烯碳新材没有归还本息, 2017年1月18日公司接到法院邮寄的起诉状和举证通知书, 2017年3月20日接到法院传票 通知2017年4月25日开庭。 2017年4月25日,双方已和解并签订还款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偿还借款。 2017年5月19日公司接到 法院于5月10日制作的调解书,对双方和解协议予以确认。截至报告出具日本案一审审理程序已经终结,且由公司分期履行 过程中。 本公司开发东方威尼斯房产与中国银行签订了《个人贷款合作协议》,约定公司为购房客户的个人按揭抵押贷款提供 连带担保,直至银行与客户个人办理完成他项权证担保责任终止。 2010年2月22日,本公司客户经涛购买我公司开发的位于 沈河区沈水路616-1号东方威尼斯一期四组团1号楼12楼2号商品房,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016年年底经涛未按期足额偿 还银行按揭抵押贷款。 2017年1月11日, 中国银行南湖支行因按揭抵押贷款纠纷对经涛、烯碳新材提起诉讼,要求经涛给付 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50911元,本公司作为房产抵押贷款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国银行南湖支行和经涛就一次 性还款达成庭下和解, 2017年4月28日经涛已一次性偿还全部银行贷款,中国银行已向法院申请撤诉。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起诉江苏丽港稀土材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要求判令被 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81,400.00元及利息36,280.00元(自2014年8月12日起至2015年8月11日按年息8%计算, 2015年8月12日 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截止至起诉日利息共计36,280.00元),诉讼费、律师费12,000.00元由被告承担。海州区 法院一审裁定支持原告全部请求,江苏丽港稀土材料有限公司不服,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7年3月17日连 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已委托代理律师申请强制执行,主张合法权益。 2017年5月4日,本公司发布公告编号: 2017-020《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银基置业30%股权事宜的进 展情况公告》: “由于银基置业的房产抵押没有按期解开,以及有关规划和验收没有按期落实,公司经与首都京投协商沟通 后,于2017年5月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将余款付款时间延后至2017年6月30日。 ”2017年7月26日公司 特向首都京投发出催款函,告之其尽快将上述逾期未付的股权转让余款汇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否则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协 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主张相关权利。(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所涉及的股权转让款履行情况的公告》,公告编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7 号2017-056)。 2017年8月16日,公司收到首都京投的来函,拟与公司就取消转让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银基置业) 30%股权事项达成共识:( 1)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中“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甲方为公司,乙方为首都京投): “(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甲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乙方可选择本合同继 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的1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按未支付价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承担违约责任”,鉴于目前银基置业相关资产抵押尚未按期解除,规划和验收工作 尚未按约落实,部分诉讼尚未解决,对外担保事项尚需系统性梳理,首都京投拟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取消受让银基置业 30%股权。( 2)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余款付款时间延后至2017年6月30日,截止2017年7月26日公司向 首都京投发出催款函之日,尚未收到股权转让余款。双方可友好协商,不再根据“违约责任”条款,追究双方责任。( 3)拟 协商在近期签订《融资安排》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在目前尚未形成融资安排的情况下,撤回《融 资安排协议》中约定的委派人员,今后将根据资金安排规模和进度协商管理模式。(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8月18日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取消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及融资安排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2)。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转让全资子公 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及时办理银基 置业的工商变更手续及退回首期股权转让款23,000万元。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 1)追溯重述法 单位: 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 项目名称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程序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 元 项目 收入 费用 利润总额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终止经营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8 利润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 元 项目 分部间抵销 合计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13日和2017年5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沈稽查局调查通字[2016]48 号)、(沈稽查局调查通字[2017]001号),如本公司因上述调查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 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 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 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 股票上市的决定。 2017年6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 2017】 65号)。 截至报告出具日,本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有结论性意见及结果的文件。 2016年8月23日,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对我公司2001年1月1日至2011 年11月30日“银河园”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公司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沈地税三稽处【 2016】20002 号)。 2017年1月13日,公司收到辽宁省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地税”)《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辽地税复决字[2017] 第1号), “维持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作出的沈地税三稽处【 2016】 20002号《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 ” 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补缴税金影响期初留存收益-57,919,493.04元,滞纳金影响2016年当期利润-50,006,642.91 元。 2017年4月20日,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5,000,000.00元,滞纳金565,000.00元。 2015年4月16日,公司与融川公司签署《资产包转让合同》,将包括丽港公司40%股权一并转让予融川公司,转让总价 206,184,547.30元。截至2015年11月,公司已全部收到上述款项; 2015年4月27日,丽港公司以增资合同纠纷为由起诉本公司, 将本公司持有的丽港公司40%股权冻结,致使本公司与融川公司签署的《资产包转让合同》中的股权无法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公司仍为丽港公司的工商登记股东。 2014年,公司为丽港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申请的半年期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短期借款提供 了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2016年已实际代偿7,483,065.00元。 2016年7月2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连云港分行达成补充执行和解协议,根据上述和解协议公司计提其他应付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13,249,058.00元。本期公司已支付代偿款5,000,000.00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其他应付款――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 港分行8,249,058.00元。 2014年,连云港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投资公司”) 江苏银行连云港锦云支行向丽港公司发放了1年期人 民币1,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公司为此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丽港公司到期未还款, 连云港投资公司已提起诉讼,公司已于2017年与连云港投资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上述调解协 议计提其他应付款――连云港市投资公司6,766,471.09元。本期公司已支付代偿款3,383,235.60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其他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99 应付款――连云港市投资公司余额3,383,235.49元。 8、其他 截至2017年6月15日,公司持有的银基置业股权由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 2015)连执字第00520号冻结4000 万人民币股权。 截至2017年6月15日,公司持有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由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依据( 2017)苏0706民 初408号冻结700万人民币股权。 截至2017年6月15日,公司持有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由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 2015)连民诉 保字第00148-1号冻结4000万人民币股权,由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依据( 2016)苏0706民初2878号冻结300万人民币股权。 截至2017年6月15日,公司持有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由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依据( 2016)苏0706 民初2878号冻结900万人民币股权。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200,000. 00 100.00% 200,000. 00 100.00% 2,120,0 00.00 100.00% 1,160,000 .00 54.72% 960,000.00 合计 200,000. 00 100.00% 200,000. 00 100.00% 0.00 2,120,0 00.00 100.00% 1,160,000 .00 54.72% 960,000.00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5 年以上 200,000.00 200,000.00 100.00%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0 合计 200,000.00 200,000.00 10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960,00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收回或转回金额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个人购房款 房款 200,000.00 5年以上 100.00% 200,000.00 合计 200,000.00 100.00% 200,000.00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1 2、其他应收款 (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 元 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1,171,89 5,804.94 73.22% 40,887,2 91.58 3.49% 1,131,008 ,513.36 1,326,4 82,659. 74 71.45% 40,792,29 1.58 3.08% 1,285,690,3 68.16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428,000, 139.67 26.74% 2,140,24 8.20 0.50% 425,859,8 91.47 529,747 ,066.78 28.53% 2,684,418 .09 0.51% 527,062,64 8.69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653,701. 85 0.04% 653,701.8 5 292,154 .83 0.02% 292,154.83 合计 1,600,54 9,646.46 100.00% 43,027,5 39.78 2.69% 1,557,522 ,106.68 1,856,5 21,881. 35 100.00% 43,476,70 9.67 2.34% 1,813,045,1 71.6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202,083,772.87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且后 期能够收回故不予计提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498,153,796.22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且后 期能够收回故不予计提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 材料有限公司 124,303,949.66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且后 期能够收回故不予计提 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 院有限公司 12,804,725.00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且后 期能够收回故不予计提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246,928,719.36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且后 期能够收回故不予计提 沈阳银基威尼斯房产销 售有限公司 29,239,845.00 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且后 期能够收回故不予计提 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 54,746,699.83 37,252,994.58 68.05% 根据律师意见及代偿、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2 有限公司 往来可收回情况综合判 断 辽宁天辰物流有限公司 3,634,297.00 3,634,297.00 100.00% 实际控制人已被司法控 制 合计 1,171,895,804.94 40,887,291.58 -- --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427,999,639.67 2,139,998.20 0.50% 4 至 5 年 500.00 250.00 50.00% 合计 428,000,139.67 2,140,248.20 0.5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适用 √ 不适用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95,00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544,169.89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转回或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项目 核销金额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 易产生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3 ( 4)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 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往来款 1,137,352,205.11 1,383,338,420.84 代偿款 54,746,699.83 54,651,699.83 资金占用费 159,016.67 11,385,254.85 股权回购款 183,932,100.00 183,932,100.00 股权转让款 222,889,600.00 222,889,600.00 备用金 450,810.02 89,263.00 押金 500.00 500.00 其他 1,018,714.83 235,042.83 合计 1,600,549,646.46 1,856,521,881.35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 司 往来款 498,153,796.22 1 年内 31.12%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 司 往来款 246,928,719.36 1 年以内 76,997,748.77; 1-2 年 9,665,100.00; 2 -3 年 160,265,870.59 15.43% 首都京投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股权转让款 222,889,600.00 1 年以内 13.93% 1,114,448.00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 往来款 202,083,772.87 1 年以内 12.63% 鑫宇密封材料有限公 司 股权回购款 183,932,100.00 1 年以内 11.49% 919,660.50 合计 -- 1,353,987,988.45 -- 84.60% 2,034,108.50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 元 单位名称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 期末账龄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 及依据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4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 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232,813,546.33 149,618,751.07 1,083,194,795.26 1,132,813,546.33 149,618,751.07 983,194,795.26 合计 1,232,813,546.33 149,618,751.07 1,083,194,795.26 1,132,813,546.33 149,618,751.07 983,194,795.26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 元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值准 备 减值准备期末余 额 沈阳银基置业有 限公司 456,964,018.19 456,964,018.19 海城镁兴贸易有 限公司 534,466,600.00 534,466,600.00 149,618,751.07 沈阳银基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 9,382,928.14 9,382,928.14 北京银新投资有 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江苏银基碳新材 料研究院有限公 司 2,000,000.00 2,000,000.00 江苏银基烯碳科 技有限公司 40,000,000.00 40,000,000.00 烯碳石墨烯科技 服务有限公司 80,000,000.00 80,000,000.00 深圳银基烯碳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合计 1,132,813,546.33 100,000,000.00 1,232,813,546.33 149,618,751.07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5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 元 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期末余额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 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 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05,405.3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25,697.0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37,136,414.43 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产生的投资收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562,421.52 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的滞纳金 减:所得税影响额 51,351.3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65,747.67 合计 25,419,491.6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45% -0.06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77% -0.083 -0.083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 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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