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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导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23 10:00:00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17-060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导智能”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5月22日上午09:00时在公司一号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燕清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参加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4月18日出具的17052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最新进展、交易各方的最新情况等,本公司相应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17-06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事项范围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9月18日公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前次募集资金报告的议案》

    本次交易相关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对涉及的财务数据进行了相应的更新和补充分析。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珠海泰坦新动力电子有限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7)第320ZA0094号);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标的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和上市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更新后的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天职业字(2017)11002号)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1090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70520号)之反馈意见回复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出具的《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70520 号)之反馈意见回复》,真实、准确、完整的对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170520号)之反馈意见回复》。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17-06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新修订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本次方案调整事项等对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进行调整。董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后的《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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