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第二批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 2017- 08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和第二批授予的预留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72人,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260.18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617%。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10月9日。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及第二批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申请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 72 人,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60.186 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617%。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四川天 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励计划》”),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给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股票来源为天齐锂业定向增发 的股票; 3.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270.9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总股本的 1.04%; 4.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72 名,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为 270.90 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为 30.10 万股。 公司实施2015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 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由30.10万股调整为114.38万股。第一批向激励对象实际 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为60.80万股,授予激励对象实际为28人;第二批向 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为15.20万股, 授予激励对象为1人。 5.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1.08 元/股(除权前), 第一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2.30 元/股, 第二批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9.63 元/股; 6.在可解锁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解锁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5%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5% 第三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5% 第四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25% 在可解锁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第一批和第二批授予 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当日止 33% 第二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当日止 33% 第三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当日止 34% 7.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解锁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必须满足如下 条件: (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符合解锁业绩条件 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期解锁,在解锁期内满足 本计划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锁定并上市流通,解锁安 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 解锁 期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基准增长率 目标增长率 第一 次解 锁 相比 2014 年, 2015 年净利润( 2014 年 度净利润对标基数具体参见注 1,下同) 增长率不低于 16%,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8%; 相比 2014 年, 2015 年净利润( 2014 年 度净利润对标基数具体参见注 1,下同) 增长率不低于 2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10%; 第二 次解 锁 相比 2014 年, 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32%,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4%; 相比 2014 年, 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4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三 次解 锁 相比 2014 年, 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48%,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相比 2014 年, 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6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四 次解 锁 相比 2014 年,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8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4%。 相比 2014 年,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100%,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注 1: 2014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10,589 万元,其中包含文菲尔德 冲回以前年度应缴所得税 4,049 万元(会计估计调整),扣除该会计估计调整后 2014 净利润数为 6,540万元,经董事会批准,同意以 6,540万元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 2014 年度净利润的对标基数。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三个解锁期对应的考核年度分别为 2016-2018 年三 个会计年度,各年度的业绩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相应年度的考核 目标一致。 按照以上业绩指标,各期解锁数量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 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①以上各年度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任一项未达到基 准增长率则属于未达到当年的解锁条件,当年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 以回购后注销。 ②以上各年度指标在营业收入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均达到基准增长 率的前提下,按以下计算法则确定各期公司级解锁数量: 各期公司级解锁数量=各期可解锁数量×公司级解锁比例 其中, 公司级解锁比例确定方法如下( 设 X 为考核当期实际同比 2014 年增长率, A 为当期基准增长率, B 为当期目标增长率): 考核期公司业绩条件完成情况 指标解锁比例 当 B>X≥A 60%+( X-A) /( B-A)×40% 当 X≥B 100% 公司级解锁比例=净利润指标解锁比例×50%+营业收入指标解锁比例×50% 说明: ①以上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②除以上业绩要求外,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 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③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 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予以回购后注销。 ④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 2)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符合解锁业绩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各期最终解锁数量=各期可解锁数量×公司级解锁比例 ×个人级解锁比例 个人级解锁比例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主要依据公司绩效管理 体系要求,以被考核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考核等级 A B C D 优秀 良好 达标 不达标 个人级解锁比例 100% 100% 80% 0% 个人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后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5年8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 201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公司实施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 3. 201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股权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对公司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及授予事项符 合相关规定。 4. 2016年5月18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261,469,000 股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28股。 5. 2016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经此次调整后,预留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10万股调整为114.38万股,同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70.8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 述调整并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鉴于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本次预留 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实际为28人,授予股份为68.80万股。 6. 201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二批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名激励对象授予15.2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7. 2016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份第一个解锁 期相关股份解锁。 8. 2017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注销公司1名首期股权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65,550股限制性股票。 9. 2017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批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 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批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份第一个解 锁期相关股份解锁。 10. 2017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第二批授予的 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锁期及第二批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份第一个解锁期相关股份解 锁。 (三)本次解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解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二、本次解锁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 (一)锁定期已届满 1.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 T日, 即2015年8月28日)起满一年后,激励对象可在解锁期内按每年25%的比例 分批逐年解锁,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公司业绩及激励对象各期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挂钩。 在解锁期内, 若当期达到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 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 未按期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 销;若当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相应比例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5年8月28日,截止目前,公司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锁定期已届满,符合解锁条件。 2.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二批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 ( T日,即2016年8月25日)起满一年后,激励对象可在第一个解锁期内按 33%的比例解锁,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公司业绩及激励对象各期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挂钩。在解锁期内,若当期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 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未按期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 销;若当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相应比例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第二批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6年8月25日,截止目前, 公司第二批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符合解锁条件。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 第二批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进行了审查,具体内 容详见下表: 激励计划设定的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符合解锁业绩条件: (1)公司层面的基准增长率条件是: 相比 2014年( 2014年度净利润对标基数具体参 见注1,下同) , 2016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32%,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4%; 目 标增长率条件是: 相比2014年, 2016年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营业收入增长率 不低于30%; (2) 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1)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相比2014年, 2016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174.51% ,净利润增长率为 2,212.00%。符合解锁条件要求的目标增长率条件, 公司级解锁比例为100%。( 2)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出具的天齐锂业2012 年度、 2013年度、 2014年度和 2015年度编号为 “ XYZH/2012CDA2046-1”、“ XYZH/2013CDA2035-1”、 “ XYZH/2014CDA2034-1”、 “XYZH-2016CDA20221” 的《审计报告》,公司满足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低于对应授权日前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的条件。 2.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符合解锁业绩条件: 个人级解锁比例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确定,主要依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要求, 以被考核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 考核结果为A、 B的,个人级解锁比例为 100%,考核结果为C的,个人级解锁比例 为80%,考核结果的D的,个人级解锁比例 为0%。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定,本次申请解锁的 72名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为A或B,符合个人绩 效解锁条件,个人级解锁比例均为100%。 注1: 2014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0,589万元,其中包含文菲尔德冲回以前年 度应缴所得税4049万元(会计估计调整),扣除该会计估计调整后2014净利润数为6540万元, 经董事会批准,同意以6540万元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2014年度净利润的对标基数。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解锁期和第二批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均已成就,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 2017年10月9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01,8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2617%。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2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可上市流通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股票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现持有授予 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本次解锁限 制性股票数 量 剩余未解锁 限制性股票 数量 1 吴薇 董事、总裁 114.00 38.00 76.00 2 邹军 董事、财务总监 102.60 34.20 68.40 3 葛伟 高级副总裁 99.75 33.25 66.50 4 李波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39.90 13.30 26.60 5 郭维 副总裁 34.20 11.40 22.80 6 阎冬 副总裁 34.20 11.40 22.80 7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5 人) 340.86 113.62 227.24 以上合计( 71 人) 765.51 255.17 510.34 ( 2)第二批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票 数量 序 号 姓名 职务 现持有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 本次解锁限制 性股票数量 剩余未解锁限 制性股票数 1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 人) 15.20 5.016 10.184 以上合计 15.20 5.016 10.184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 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上市流通后股本结构的变化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 +, -)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8,272,620 0.83 -2,601,860 5,670,760 0.5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8,272,620 0.83 -2,601,860 5,670,760 0.57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8,272,620 0.83 -2,601,860 5,670,760 0.57 4、外资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86,084,030 99.17 2,601,860 988,685,890 99.43 1、 人民币普通股 986,084,030 99.17 2,601,860 985,970,030 99.43 2、境内上市的外资 股 3 、境外上市的外资 股 三、股份总数 994,356,650 100.00 994,356,650 100.00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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