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7-07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在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7年8月9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 2017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73)详见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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