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371 证券简称: 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 2017-048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 2017〕 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进行了修订,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 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 2006〕 3 号)中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财会〔 2017〕 15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 (财会〔 2017〕 15 号) 的要求,公司将对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按 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营业利 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反映。 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将修订财务报告列报,将利润表有关政府补助从“营 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其他收益”项目或冲减“财务费用”项目,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 2017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7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对会计政 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的文件要求进 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 规定,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 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 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企业会计准则第> 企业会计准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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