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7-086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11号)和《关于对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 115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整改。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1、监管函【2017】第111号:2016年10月25日,你公司披露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以下简称“净利润”)为62,577万元至68,835万元。2017年2月 28日,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6年度净利润为45,626万元。2017 年4月12日,公司披露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46,437万元。 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 差异,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对业绩预告作出修正。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第2.1条、第2.5条、第2.7条和第11.3.3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 总裁李良彬、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杨满英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和第3.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2、监管函【2017】第 115 号:你公司属于“深圳100指数”公 司,但未按规定在披露2016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直 至2017年7月4日才对外披露《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且社会 责任报告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第2.1 条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 事项》第二条第七款第一项的规定。 二、原因分析 1、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存 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美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美拜”)2016 年发生两次火灾事故,公司对其商誉计提了减值准备21,743.10万元,公司在第三季度对其损失预计不足。 深圳美拜于2016年末补偿测算期间届满后,公司聘请了具有证 券业务资格的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深圳美拜进行减值测试。为了保证对深圳美拜减值测试程序的合理性和谨慎性,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客观、公允的反映深圳美拜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和中介机构对减值测试方法反复论证,对减值测试的基础工作做得非常细致,工作量较大。公司未能于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减值测试工作。 深圳美拜于2016年7月第二次火灾事故后虽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但事故的主要损失为对周边居民的财产赔偿和员工遣散金,深圳美拜的主要生产线设备和产品均未受到损坏,完全具备恢复生产的条件。 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公司多次派人前往深圳,与龙华新区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龙华新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协调,希望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允许深圳美拜尽快恢复生产,同时,深圳美拜也在积极探索圆柱型动力电池的贸易业务,开发了深圳市倍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孚安科技能源有限公司等新客户,2016年7-12月实现贸易业务的销售收入6316万元,公司财务部门和原股东李万春据此才认为深圳美拜仍然存在恢复生产的可能性和持续盈利能力,应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而采用收益法核算的商誉减值准备和火灾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包含在公司业绩预告的范围内,公司不需要对业绩预告作出修正;但中介机构经现场调研后则认为,只要深圳美拜没有收到政府同意恢复生产的批复,就具有不确定性;深圳美拜没有生产,就不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圆柱型动力电池的贸易业务尚处于早期阶段,未来的经营效果同样具有不确定性,深圳美拜不适于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应该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而采用资产基础法核算的商誉减值准备就超出了业绩预告的范围,公司需要对业绩预告作出修正。公司和中介机构对深圳美拜减值测试应该采用的方法未达成一致意见,对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金额造成了巨大影响,直接导致了公司是否需要对业绩预告作出修正。 深圳美拜2016年发生的两次火灾事故及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均予 以了及时、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未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深圳美拜2016年两次火灾事故共计造成经济损失4962.04万元,公司已经与原股东李万春签订了损失赔偿协议,由李万春个人全部承担;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实施回购注销原股东应补偿的股份,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2016年10月至2017年 2月期间,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此次业绩预告未及时修正主要是各方在规定期限内尚存在意见分歧,公司财务部门对评估方法等专业判断问题认识不足,并非公司主观过错或疏忽造成的。公司在未如期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后,主动向深交所反映了相关情况,积极配合深交所的工作安排。 2、因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知悉公司已经纳入“深圳100指数” 公司,应以单独报告的形式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对外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且公司已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2016年年度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 十八 社会责任情况 中就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公司误认为可以视同《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经过了董事会审议,导致该报告未按要求进行披露。 三、整改情况 公司董事会始终要求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收到监管函后,公司充分重视上述问题,认真分析了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1、加强对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的培训学习 公司董事会迅速组织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要求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和规范意识,保证信息披露工作制度有效执行。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强化各级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加强公司与中介机构及公司各部门间的沟通 公司将加强与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沟通,同时做好公司各部门间的沟通,更加严格把控重大事项完成的时间节点,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传递,以保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事情的再次发生。对于此次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行为,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组织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树立规范运作意识,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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