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远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议本次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资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1、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聚东先生、刘彩云先生、赵丽萍女士、刘一先生、张薇女士、王彦斌先生、杨铁军先生、陈思女士、谢红雨先生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经审阅董事会提供的张聚东先生、刘彩云先生、赵丽萍女士、刘一先生、张薇女士、王彦斌先生、杨铁军先生、陈思女士、谢红雨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张聚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彩云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赵丽萍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刘一先生为运营总监、张薇女士战略企划总监、王彦斌先生、杨铁军先生、陈思女士、谢红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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