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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2017-03-23 08:00:00
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临2017-018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 号),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国家财政补助方式进行调整,由原年初预拨,年终清算改为下年度清算。鉴于公司子公司九龙汽车及宜春客车厂新能源汽车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高,政策调整后,公司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财政补助于下年度清算会在当年度形成较大的应收款项,而应收新能源汽车国家财政补助回收风险较低,为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拟对公司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细化,对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形成的应收款项由账龄分析法变更为单独作为一种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补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变更前: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     不计提坏账准备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联方组合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

                                     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5

1-2年                                  10                         10

2-3年                                  20                         20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3-4年                                  50                         50

4-5年                                  50                         50

5年以上                                 100                        100

    3、变更后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     不计提坏账准备     纳入合并范围的关联方组合

联方组合

应收国家新能源汽     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补助

车补助

                                     包括除上述组合之外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

                                     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5

1-2年                                  10                         10

2-3年                                  20                         20

3-4年                                  50                         50

4-5年                                  50                         50

5年以上                                 100                        100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2016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会计估计变更日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会增加公司2017年1-3月利

润总额596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利润总额5960元。

    三、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具体会计准则的制订、修订,

以及公司实际经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对相应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细化,对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形成的应收款项由账龄分析法变更为单独作为一种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应收国家新能源汽车补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事项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稿件来源: 电池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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