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华泽 公告编号:2017-113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9日发出,于2017年10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7人,其中董事王应虎、钦义发、王满仓、李秉祥现场书面签署了表决意见,董事刘腾、夏清海、张莹书面签署并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表决意见。本次董事会的相关会议资料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九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请监事会列席方式听取意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专项审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三年业绩承诺实现事项及消除年报审计无法表示意见整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的议案》 因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报告被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按照整改要求,公司对财务报告“非标意见”事项进行了自查与整改,同时发现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以及2016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为取得独立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的客观认定,同时为落实公司大股东2013年-2015年业绩承诺协议的履行,同意公司聘请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非标意见”整改事项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三年业绩承诺实现相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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