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关于2017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7-12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6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根据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SCP158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 《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8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一、本次发行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发行了2017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如下: 名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简称 17格林美SCP001 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代码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期限 270日 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 起息日 2017年8月24日 兑付日 2018年5月21日 计划发行总额 2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2亿元 发行利率(%) 5.29 发行价格 100元/百元面值 薄记管理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提升公司在银行间市场的信誉度。公司通过更好的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完善负债结构,推动格林美“城市矿山+新能源材料”产业的发展。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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